民法典关于供热用热的规定,2021民法典对暖气不热有什么规定?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法外狂徒看到,优惠更多

2021民法典对暖气不热有什么规定?

您好,依据2021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用户对暖气不然可要求供热单位上门测温,双方对测温结果共同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

对温度是否达标有争议的,用户可拒绝在测温记录上签字,必要时应及时委托具备室温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

同时采暖用户有向供热方交纳供暖费的义务,逾期不交的,承担违约责任。

采暖用户在依法保留证据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供热方赔偿损失,但是不能拒交供暖费。

供热合同法律规定?

民法典中 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六百四十八条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

向社会公众供电的供电人,不得拒绝用电人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第六百四十九条供用电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供用电设施的维护责任等条款。

第六百五十条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第六百五十一条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供电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五十二条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五十三条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五十四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供电人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

第六百五十五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节约和计划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五十六条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甘肃省供热管理条例?

《甘肃省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节选,知法懂法,方能运用法律维护您的权益,请您认真阅读。



第二十条 供热单位与用户应当签订供用热格式合同。具有供热能力的供热单位必须接纳具备供热条件的用户,按规定的采暖期供热。供用热双方可协商决定提前供热或延长共热时间。

第二十一条 供热单位必须严格依照合同供热,保证供热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用户室内温度昼夜不低于18摄氏度,室温合格率不低于97%。因设备故障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正常供热时,应及时组织抢修并通知用户,同时报告供热管理机构,尽快恢复正常供热。实行分户计量的用户,室内温度和供热时间由用户自行调控,但供热单位应当按设计供热参数保证供热。因供热单位责任连续停止供热超过24小时的,向用户退还当日热费。

第二十二条 供热单位应 当在采暖期结束后两个月内,将本采暖期的成本决算表报供热管理机构。

第二十三条 用户不得擅自入网用热,不得擅自改动采暖设施,增加供热面积或散热设备,不得从采暖设施中取水。供热单位和用户应当对自管采暖设施进行保养维护,并在采暖期前进行检修。

第二十四条 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外缘 1.5米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

(二)挖坑、取土、打桩;

(三)爆破作业;

(四)堆放垃圾、杂物、排放污废水;

(五)其它影响供热管网设施运行及安全的行为。

在城市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的垂直地面上,禁止种植树木、埋设电杆等。确需进行施工作业的,应征得供热单位同意。



第二十七条 供热单位应当依照供热价格收取采暖费,禁止乱收费用。用户应当按规定缴纳采暖费,不得拖欠、拒缴。实行分户计量收费的用户,采暖费按计量收取。

第二十八条 用户应于每年供热前向供热单位缴纳本采暖期的采暖费;一次缴纳确有困难的,经供热单位同意,可以分次缴纳,但首次缴纳不得少于全部采暖费的50%,余额应当在本采暖期结束前付清。

第二十九条 闲置房屋的采暖费,由房屋所有权人承担。

第三十条 房屋产权变更时,当事人应当与供热单位办理用热过户手续,结清采暖费用。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下列行为,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政府授权的供热管理机构分别予以处罚:

(一)未经批准建设供热设施或擅自变更审批内容建设的,限期拆除或改正,并处以供热设施工程总造价5%至10%的罚款;

(二)未经批准,擅自供热或变更供热范围的,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具有热源和供热能力(包括外网管道的使用)并符合资质条件,而拒绝向用户供热的,限期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四)供热单位在采暖期内除不可抗力因素连续停止供热超过48小时的,责令立即供热,同时向用户按日退还采暖费,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供热单位在-一个采暖期内,经供热管理机构两次检查,供热质量达不到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在集中供热区域内,逾期不按本条例规定参加城市供热的单位,限期拆除燃煤供热锅炉,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七)在供热管网及附属设施外缘1.5米内有本条例禁止行为的,限期改正,并视其情节轻重,处以单位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个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八)用户擅自入网用热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按采暖面积每日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九)用户擅自在供热设施上安装放水装置的,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从供热之日起至拆除之日,对单位按每个放水装置每日100 元的标准,对个人按每个放水装置每日10 元的标准处以罚款。

第三十二条 违反供热价格标准乱收费用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

第三十三条 不按本条例规定缴纳采暖费的用户,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供热管理机构责令限期缴纳;供热单位可按日收取3%的滞纳金。

供热条例实施细则?

国家供热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供热用热行为,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维护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节约能源,促进供热事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供热,是指供热企业依靠稳定热源,通过管网为用户提供生活用热的集中供热行为。

第三条 发展供热事业应当遵循政府主导、企业经营、保障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供热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完善的供热保障体系和供热管理协调机制,提高供热保障能力。

第五条 省、设区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供热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热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2021年兰州供暖相关条例?

2021年4月14日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了修改后的《兰州市供热用热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将第三条修改为“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供热用热管理工作。市供热用热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全市供热用热的日常管理工作。

县(区)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用热审批、管理工作,并接受市供热用热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

街道(乡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所管辖范围的供热用热管理工作。

市、县(区)发改、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供水、供电、供气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供热用热相关工作。”

(二)将第八条修改为“市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供热专项规划,供热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将第十一条修改为“新建、改建、扩建和更新供热锅炉、热网及其他供热设施,建设单位应当向县(区)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由相关部门按项目建设程序分别办理审批手续后实施建设。县(区)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核结果报备市供热用热管理机构。

采暖期内禁止拆除影响供热的锅炉及相关附属设施。非采暖期,供热单位确需拆除的,应当在拆除前5个月向县(区)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拆除。”

(四)将第十八条修改为“供热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供热单位未取得县(区)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供热许可证》,不得从事供热经营。”

(五)将第十九条修改为“《供热许可证》实行年度检验制度。申请或者年检《供热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备法人资格;

(二)具备热源及供热设施、设备的建设审批和委托管理手续;

(三)具有相应从业资格的供热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四)没有擅自停热或者弃管等不良供热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将第二十一条修改为“供热单位与热用户应当依法签订供热用热合同,供热用热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供、停暖日期;

(二)供热参数;

(三)室内温度;

(四)事故及维护;

(五)收费标准、交费方式和结算办法;

(六)违约责任;

(七)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热用户发生变更的,热用户应当与供热单位办理供热用热合同变更手续。

向社会公众供热的供热单位,不得拒绝热用户合理的订立合同要求。”

(七)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供热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合同供热,保证供热设施正常运行。在采暖期内,住宅热用户的室内温度不得低于18℃。非住宅热用户的室内最低温度由供热用热双方在供热用热合同中自行约定。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协调各方,加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工作力度,使老旧建筑的室内温度不低于法定最低温度。

因设备故障或者其他因素,不能正常供热时,供热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抢修恢复供热,同时通知用户,并报告县(区)供热用热管理机构,相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抢修。

实行供热计量的用户,室内温度由用户自行调控,但供热单位应当按设计供热参数保证供热。

因供热单位责任连续停止供热超过24小时的,向用户退还当日热费。”

(八)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对热用户室温随机进行检测。

检测结果需经热用户签字后建档,并上报县(区)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县(区)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和市供热用热管理机构应当对检测结果和建档工作进行抽查。”

(九)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供热单位与热用户对室温是否达到标准存在争议的或者对导致室温未达到标准的原因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县(区)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投诉,县(区)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市供热用热管理机构应当在接到投诉之时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测温,并分析查找导致室温未达标的原因,同时责成责任方改正。

测温办法由市供热用热管理机构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并发布。测温器具应当是经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检定合格的。”

(十)将第二十九条修改为“供热期内,供热单位不得擅自停业、歇业、弃管,不得擅自推迟、终止供热或者提前结束供热,不得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热,不得随意采取停止供热的方式催缴热费。

非供热期内,供热单位确需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热的,应当对供热范围内相关用户、设施管护以及热费等事宜做出妥善安排,并在规定时间内,与承接的供热单位完成供热设施及技术档案、用户资料、热费等事项的交接工作,同时书面告知县(区)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

对于擅自停业、歇业、弃管以及被依法吊销《供热许可证》的,县(区)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其他供热单位及时接管。”

(十一)将第三十六条修改为“未经县(区)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置热源和供热共用管网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十二)将第四十五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取得《供热许可证》擅自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由县(区)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并处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取得《供热许可证》继续从事供热经营活动的,由县(区)供热用热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供热经营活动,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法外狂徒,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52177.html

赞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5年12月2日 09:12:34
下一篇 2025年12月2日 09:32:42

相关推荐

  • 悬赏广告(悬赏广告是 )

    悬赏广告是什么? 悬赏广告在法定条件下属于合同。依据相关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2026年10月10日
    100
  • 民法典签定(民法典合同的签订)

    民法典对已经签定的《合同书》怎么处理? 根据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受签订合同时的法律规范,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义务。在新法《民法典》施行后,及新法相抵触的,合同当事可以协商变更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来予以完善。 民法典房屋租赁合同【五篇】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

    2026年10月10日
    200
  • 残保金怎么计算(总分机构残保金怎么计算)

    残保金计算公式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国家为保障残疾人就业,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其差额人数全额征收的保障金。以下是残保金计算公式,欢迎大家参考借鉴! 一、残保金计算公式 1、成立时间不满1年且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单位 成立时间不满1年的单位,按单位成立后的足月计…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工程补充协议范本(工程补充协议怎么写才有效)

    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模板4篇 对于施工合同,作为承包人,关于工程质量条款的约定应确保己方能够满足,并且,对于质量条款的约定应尽量做简单约定。以下是我为大家精心准备的:4篇工程施工合同补充 协议书 模板。欢迎阅读与参考! 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书模板一 发包人:武汉东湖科技创业农庄有限公司 承包人:武…

    2026年10月10日
    100
  • 收据怎么写样本(收据格式范本)

    收据要怎么写模板 收     据 今收到:×××(单位或个人)购买×××(哪个款式)女包×××(数量) 交付的押金¥×××(金额)。 人民币大写金额:××× 必填:开票人或单位(盖章) 具体收据写法: 1、在客户栏填写单位名称或者是客户的姓名,在收据上个人可以直接写某某先生/小姐,单位可以直接简写单…

    2026年10月10日
    100
  • 正规的加盟合同范本(企业加盟合同范本)

    餐饮合同 【精选】餐饮合同四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我帮大家整理的餐饮合同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餐饮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

    2026年10月10日
    200
  • 行政法法条(行政法法条定位)

    行政法全文 法律分析:行政相关的法律较多,一般所说的行政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2026年10月10日
    200
  •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执法检查)

    山东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2020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鼓励、扶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业机械化促…

    2026年10月10日
    100
  • 法律顾问合同(政府法律顾问合同)

    法律顾问合同属于什么类型等合同 有如下性质: 如果单位之间聘用该法律顾问为公司员工的,就是劳动合同。 如果是把一部分事务(如法律事务)交给法律顾问,约定由该法律顾问处理,而不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话,就是委托合同。 担保公司法律顾问合同 目前担保公司法律顾问合同,未经授权的科室、车间等内部部门,或者是未…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寄售合同(寄售合同英文)

    公司的货品是放商场寄售的,是长期合作客户,我们签订了寄售协议,请问这种情况还要再签销售合同吗? 我们签订了寄售协议,请问这种情况还要再签销售合同吗? 不用了,已经签的寄售协议可以代替购销合同了。要不还要多交印花税。 寄售用哪个科目核算? 这种情况属于委托代销。主要会计处理: 1、将委托代销的商品发交…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委托加工合同范本(委托加工是什么合同)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3篇 委托加工的产品只标注委托方而不标注加工方产地和企业名称的做法是极其普遍的现象。那么签订产品委托加工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产品委托加工合同 范文 ,欢迎参考阅读。 产品委托加工合同1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

    2026年10月10日
    100
  • 程序正当原则(行政法上程序正当原则)

    程序正当原则是什么意思 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遁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相对人,向相对人说明行为的根据、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下面由我为你介绍程序正当原则的相关 法律知识 。 程序正当原则的含义 在行政法律规范中,程序性规范占据着…

    2026年10月10日
    000
  • 工程保证担保(工程保证担保和工程保险都是风险转移)

    我国工程建设中常采用的工程担保有哪几种 法律分析: 工程担保制度的形式有五种:1、投标保证担保;2、承包履约保证担保;3、工程款支付保证担保;4、预付款保证担保;5、保修金保证担保。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在建设工程承发包活动中设定保证担保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建设工程发包承包活动…

    2026年10月10日
    100
  • 法人代码(法人代码证号是什么)

    组织机构代码是法人证书吗 法人代码证就是组织机构代码证。且法人代码就是组织机构代码,在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代码一栏显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六十四条国…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解读)

    请问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虽有这句话合法吗?有什么依据?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本店,店家虽然有解释权,是不合法的。解释权是以法院认定的公平正义去解释合同,填补漏洞。不得以解释权归店家所有来侵害消费者的权益。 根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一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合同的格式(合同的格式和字体要求)

    合同书样本格式(精选5篇) 合同曾有契约与合同之分。我国现行法律不再作这样的区分,把二者统称为合同。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合同书样本格式,仅供参考,更多合同书样本格式点击“ 合同书 ”查看。 合同书样本格式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

    2026年10月10日
    000
  • 行政法全文(行政法全文2020)

    求行政法法条全文!word文档或者txt格式都行,我要打印!谢谢~~ 【电子书】2020年众合法考客观题专题精讲行政法-李佳    链接:   提取码: 8xxt   《行政法(第6版)》是日本著名行政法学家南博方先生历经二十余载精雕细作之力作。全书共15章,总括了行政法的主要领域,描绘了日本行政法…

    2026年10月10日
    000
  • 承包合同书范本(山场承包合同书范本)

    农村建房承包合同范本3篇 随着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农村建房面临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那么农村建房 承包合同 怎么写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建房承包合同 范文 ,感谢您的欣赏。 农村建房承包 合同范本 1 甲方: 家住 市 镇 村 乙方: 家住 市 镇 村 甲方拟在东阳市千祥镇 村…

    2026年10月10日
    200
  • 民法典系(民法典与民法典)

    中国民法典体系结构 中国民法典在形式上最大的特点是其独特的七编制结构: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和侵权责任;这是一个极富原创性的新体系。众所周知,传统的民法典体系,以法国式的三编制(人-财产-取得财产的各种方式)和德国式的五编制(总则-债法-物权-家庭-继承)为代表。相对于这些传统的民…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公司委托授权书模板(公司授权委托书范本最新版本)

    标准的公司授权委托书模板 标准的公司授权委托书模板一 委托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 就___________的事宜,委托人对受托人授权如下: 1、…

    2026年10月10日
    1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