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暂住证如何办理,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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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城市在进行业务办理的时候,对于不是本市户口的人,在进行办理的时候是需要出具相关的暂住证明的,因此就需要办理好相关的暂住证。那么今天就跟法律知识网小编一起来看看苏州暂住证如何办理,有什么要求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苏州暂住证如何办理

  暂住在本市居民或者农民户内的人员,由户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户主的户口簿,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工棚内的人员,由留住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出租房内的人员,由房主带领或者由本人持房主的户口簿和《房屋租赁许可证》、《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向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申领《暂住证》。

  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的人员,由店方进行住宿登记;对其中应当申领《暂住证》的人员,由店方向公安机关申领《暂住证》。

  二、有什么要求

  暂住证是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暂住证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外地来京人员到达本市后,应在三日内到其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三、违规处罚

  逾期不办理《暂住证》或者暂住期满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的;责令补办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离京;

  涂改、转借、冒用《暂住证》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伪造、变造或者买卖《暂住证》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吊销《暂住证》;

  单位或者个人容留无《暂住证》的外地来京务工经商人员居住的、责令改正;并按每留住1人处以100元以下罚款;为其提供经营场所的责令改正并按每容留1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对不履行治安责任保证书规定的治安责任的处以警告并可处以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

  外地来京人员拒绝、阻碍公安人员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看到这里,法律知识网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暂住证的办理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城市的相关流程来进行的,才是可以的。好了以上就是苏州暂住证如何办理,有什么要求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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