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法2014官方解答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核心内容:青海省安监局对新安全生产法作出解读。对新旧法对比中值得关注的亮点、新法中以人为本的体现、拒绝、阻碍安全监督检查行为的处罚等内容作了全面的说明和解读。 

  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已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它是基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在总结多年来安全生产经验教训基础之上完成的12年大修,标志着我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进入法制化建设的轨道。近日,本报记者就社会普遍关心的涉及新《安全生产法》的问题采访了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毛占彪。

  记者:新《安全生产法》与“旧法”相比,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亮点?

  毛占彪: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安法),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二是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三是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四是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五是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六是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七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八是全面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九是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十是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记者:您刚说到的第一条“以人为本”,请问在新《安全生产法》中是如何体现的?

  毛占彪:新安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更全面、更准确地确立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工作机制,充分体现了十六大以来党中央“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安全发展战略作为国家战略的地位,明确了安全发展战略的要点,调动政府、部门、生产经营单位、社会、文化等多方面力量,形成推进安全发展的统一意志和共同行动。

  记者:新安法对拒绝、阻碍安全监督检查行为的处罚是如何规定的?

  毛占彪:在安全生产法修订以前,对于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只能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新安法第105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拒绝、阻碍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并拒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提供了法律依据。

  记者:您刚刚说新安法明确了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的安全生产职责,能给我们介绍一下这部法律对于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义吗?

  毛占彪:近年来,由于各个地方总体规划和安全生产的需要,大量企业搬离市区,汇聚到乡镇以及各类开发区管理机构所管辖的地方,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无法对其做到全面、有效的监管,给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带来压力和新的更多的问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理机构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点和基础,最熟悉当地生产经营单位的情况,必须赋予他们安全生产监管的相应职责,才能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这次新安法就明确了他们负有的三项职责:一是行政领导职责;二是监督检查职责;三是协助管理职责。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开发区管理机构应该把握好这一大好形势,奋先作为,全面履行好职责。

  记者:新安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行为责任人的罚款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毛占彪:新安法除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罚款处罚外,还加大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处罚。新安法的89条、94条、95条、96条、99条、100条、101条、102条和105条等,根据违法行为危害程度作出了2-5万元、1-2万元、1万元以下不同幅度罚款的具体规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大都是人为造成的,加大对其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的罚款力度,有利于从根本上制止违法行为,从责任人的角度去消除事故隐患;有利于增强所有人员的主人翁意识、责任感和危机感。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罚款落实到具体人员,还能使有关责任人和其他从业人员吸取教训,迫使其自觉遵章守纪。

  记者:作为安全监管人员,在新《安全生产法》的贯彻执行中应当做好哪些工作?

  毛占彪:我认为我们要当好安全生产法的“执行官”,也要当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员”。一是及时公布重特大事故的查处结果,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安全生产各类问题;教育和引导每个公民特别是企业从业人员自觉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非法违法现象和行为作斗争,形成全社会遵法守法、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二是要敢于仗剑执法,监督督促企业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要严格执法,不徇私情。从近年来全国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可以看出,基本上每次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中都有安全监管人员因失职或渎职而受到处罚,令人惋惜,令人痛心。我们要引以为戒,在安全监管工作中树立“不作为是违法”、“不严格执法也是违法”的思想观念,严格依法办事,正确使用法律赋予的权力。

  (原标题: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就新《安全生产法》答记者问)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43216.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29日 10:58:34
下一篇 2025年3月27日 17:37:25

相关推荐

  • 山西省政府1号文件连续七年关注安全生产

      核心提示:山西省政府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从九个方面对2015年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该通知要求加快建立企业与政府联网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   1月12日,省政府网站公布了晋政发〔2015〕1号文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5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这是自2009年起,省政府1号文件…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9日
    1300
  • 四川明确安全生产要“党政同责”

      核心内容:四川省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提出“党政同责”。新规出台后,明确了发生重大事故党委负责人也要被约谈。对此,多地强化了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如,泸州配强了安监队伍;双流则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绩效考核。     今年11月,省委、省政府正式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规定》提出“党政同责”,即各级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共同负有…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9日
    1000
  • 山东安检专项工作卓有成效

      核心内容:山东省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活动,由于对专项活动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对各项工作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在工作开展上取得了明显成效,查处了各类违法行为上万起,并督促企业进行了限期整改。     为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工作部署,结合山东实际,省政府确定在全省开展安全生产资质检查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从2月份开始,9月底结束。整个行…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9日
    1000
  • 天津专项严查涉爆粉尘作业安全

      核心内容: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通知》,决定从即日起至2015年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企业冬季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市安监局还进一步部署了本次专项检查,强调要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加大安全投入、强化教育培训,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为巩固前一阶段全市粉尘作业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成果,按…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9日
    1000
  • 新安全生产法生产违法将罚得更重

      核心内容:新安全生产法将于本月开始实施,新安全生产法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责任,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这意味着,在新法背景下,安全生产违法将罚得更重,违法成本更高。   一、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9日
    700
  • 浙江省落实安监责任不容有失

      核心内容:浙江省安监局发布了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相关意见,意见从具体措施入手,全面强化安监责任的落实,体现了自觉转、全面转、转到位的“三转”要求。    近日,省安全监管局党组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分析会,在传达学习全国和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精神及省纪委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会议精神的基础上,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了《中共…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9日
    800
  • 四大举措严管烟花爆竹(重庆)

      核心内容:重庆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对此提出了四项措施,立即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宣传教育,坚决守住“红线”、“底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检查督查全覆盖,加大打非治违力度,严格执法处罚。     一是立即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   各区县(自治县)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立即组织开展一次烟花爆竹生产企业…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9日
    700
  • 煤炭业:30万吨以下煤矿禁建

      核心内容:国家能源局出台了《关于调控煤炭总量优化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对煤炭行业的问题进行调控优化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整改意见。意见要求煤炭行业新建项目按“控制东部、稳定中部、发展西部”原则布局,要求严格新增产能项目审批,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肃处理在建违规项目。   国家能源局日前出台《关于调控煤炭总量优化产业布局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9日
    1000
  • 河北省打非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方案

      核心内容: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公布全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全省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该项行动,该行动方案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重点治理内容、时间安排、整治措施及要求,以下就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省烟花爆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9日
    1100
  • 安全生产法大修落实安全措施为重

      核心内容:安全生产法即将迎来大修,因为安全事故频发,而且每次的代价都十分惨重,各路专家纷纷提出建议,更大的强调安全预防措施的保障,要求把责任落实到位,总结经验、完善措施。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鸣起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修正案草案强化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突出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明确了企业和政府两个主体的责任,增强了法律的可操作性。…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9日
    900
  • 第九十七条/释义

    第九十七条 本法自200年11月1日起施行。 [释义] 本条是关于本法施行时间的规定。 施行日期的规定,是法律、法规、规章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其产生社会规范功能的时间起点,对法律适用有重要的影响。因此,任何法律、法规或者规章都必须明确规定其产生法律效力的具体日期。 从我国的立法实践看,绝大多数法律、法规都在附则中规定了施行时间,具体方式通常有三种: 一是,自公…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9日
    800
  • 河北将实行安全生产诚信等级制度

      核心内容:河北省政府将在今年对全省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届时,企业需要向社会作出承诺,并且由政府对企业的后续生产进行持续性评估考查,企业的诚信等级将影响企业在办理行政手续时的情况。  一、对企业进行诚信等级划分  河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河北省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提出,今年全省将实行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制度,对企业安全生产划分诚信…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9日
    800
  • 第九十六条/释义

    第九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释义] 本条是关于危险物品和重大危险源两个概念的解释性规定。 一、危险物品的概念。 根据本条的规定,本法所称…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9日
    800
  • 第九十五条/释义

    第九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入未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经入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后,仍不能对受害人给予足额赔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赔偿义务;受害人发现责任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释义] 本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因…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9日
    800
  • 第九十三条/释义

    第九十三条 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释义] 本条是关于对不具备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予以关闭的规定。 一、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停产停业整…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9日
    7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