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会不会看到,在城市中有越来越多的房子需要被拆迁,那么实际上在拆迁过程中,我们有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的,不管是在拆迁发生之前还是,在拆迁之中,或者是在拆迁发生之后,那么遇到纠纷的话,根据我国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我们都是可以去到有关部门,进行诉讼的。
比如说我们知道在房屋进行征收拆迁之前,我们是一定要签订一个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如果在拆迁补偿协议还没有进行拆迁的时候,如果此时还有相关的部门将拆迁补偿协议向社会公布之后,我们对于拆迁补偿协议并没有达成一致的话,那么我们是可以去到人民法院去进行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
不过在此之前,我们也可以和拆迁主管部门去进行协商,那么还有就是在拆迁之中,如果我们并没有就拆迁补偿协议达成一致,也就是这个房子还处于纠纷之中的时候,那么,如果拆迁部门对我们的房子进行了强制拆除。
我们知道强拆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那么他一旦对我们的房子进行强拆,我们有完全充足的理由去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之后,然后再去到人民法院进行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
我们对于自己的房子是有所有权身为房子的物权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侵犯了我们的合法财产,那么我们都可以去进行诉讼。诉讼是我们身为公民的一项合法权益,只要我们的房屋是合法的,那么在拆迁的任何时候,只要我们对房屋拆迁的行为有所不满,都可以去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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