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对于一个公司或者是企业的法人以及负责人的理解有点错误,有些人认为这二者是等同的,对此,知芒网小编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行使哪些职权,希望分享的内容能够有所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行使什么职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批准公司利润分配、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职权。具体请查看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综合上述,小编整理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行使哪些职权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公司法人和负责人并不是相同的概念,法人是一个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能够依法享有权利并且承担相应义务的组织,而负责人是能够代表经营的的那位或者是分公司信使职权的人。更多问题,知芒网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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