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市场活动中劳务派遣的情况越来越频繁,尤其是在建筑市场上。许多企业将建筑工人派遣至工地并与其签署劳务派遣合同。但如果合同到期后劳务派遣合同不续签怎么办呢?接下来将由知芒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
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应该由派遣单位即劳务派遣单位支付。
《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三、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关仲裁时效和起诉的规定及适用《劳动法》。《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上所述,在工人要求续签劳务派遣合同遭到拒绝时,可以根据《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赔偿金;在要求支付无果可以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以上便是知芒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劳务派遣合同到期不续签怎么办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知芒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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