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卖合同是我们比较常见的合同类型,买卖合同中的作用一般为购房中的买卖合同,是由购买者和开发商共同签订的合同。那么,合同中的履行顺序是怎样的?下面就由知芒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买卖合同中未明确履行顺序的怎么办
买卖合同中未明确履行顺序应当同时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问题进行的解答。同时履行抗辩权的产生就是为了解决在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履行顺序的情况下,一方在向对方为对待给付之前应当如果处理的问题。读者如果需要找律师咨询法律方面的问题,欢迎到知芒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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