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居家隔离14天扣除年假不合法。疫情导致的居家隔离属于不可抗力,并非出于劳动者个人意愿放假。用人单位不得将国家与政府的防疫要求与相应的责任,转嫁给劳动者承担,不得因隔离而缩减或者扣除劳动者相应的福利待遇。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居家隔离而扣除年假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于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一条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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