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互换期权是在公司股价下落条件下,为了保证股票期权预期目标的实现,避免员工的利益损失而采取的一种调整行权价格的方式。本质上它是期权而不是互换,该期权的标的物为互换,而该互换期权的买方要支付一笔现金,作为在未来某一个时期可以行使互换合约的成本。值得注意的是,互换期权差不多都是欧式期权,即期权合约只能在到期日行权,而不能在此之前――美式期权。
采用股票期权的主要目的有二:激励员工和留住人才。
为了达到第一个目的,在股价因非营业因素下落且持久低迷时,许多公司采用了“互换期权”。例如,当股票市价从50元/股下落到25元/股时,公司就收回已发行的旧期权而代之以新期权,新期权的授予价格为25元/股。在这种“互换期权”安排下,当股票市价下跌时,其他股东遭受损失,而员工却能避免损失。
为了达到第二个目的,许多公司对股票期权附加限制条件。一般的做法是,在期权持续期为10年的条件下,规定在期权授予后1年之内,员工不得行使该期权,第2-4年间,员工可以部分行使期权。这样,如果员工在限制期内离开公司,就将丧失剩余的期权。这一方法,又称为“金手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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