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民法典关于追偿权的法律规定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案情】原告某担保中心与被告甲公司、担保人乙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令甲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某担保中心担保代偿款7152507.24元及违约金、资金占用费;乙公司等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乙公司等向原告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甲公司追偿。判决生效后,乙公司分别于2014年7月 16日、2017年5月 9日向某担保中心支付10万元、360万元代偿款项,并与担保中心约定于2022年3月 9日代偿支付 697202.63元。2021年10月 12日,乙公司申请法院立案执行其与甲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包含乙公司于2014年7月 16日和2017年5月 9日支付的370万元代偿款项。执行过程中,债务人甲公司提出抗辩,认为乙公司代偿的前两笔款项已超出两年执行时效期间,请求法院对该两笔款项不予执行。

【分歧】本案争议焦点系担保人代债务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其行使追偿权的执行时效期间如何计算的问题。本案审理中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已经超过申请执行时效。原因是截至2021年10月 12日乙公司申请法院执行立案时,距其于2014年7月7日偿还10万元、2017年5月 9日偿还360万元,早已超过两年执行时效期间,法院虽已立案,但被执行人提出异议抗辩后,经审查对该两笔代偿款应不予执行。

第二种意见认为,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未超过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原因是申请执行人的代偿行为应该是一个整体债务,其分期履行部分代偿行为,参照“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的规定,截止立案之日,尚未超过两年申请执行时效期间。

【评析】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一、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对于担保人代替债务人履行担保责任后的追偿行为,是通过另行提起诉讼加以确认,还是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09年5月 8日【2009】执他字第4号《关于判决书主文已经判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担保人追偿,该追偿权是否须另行诉讼问题请示的答复》指出,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已确定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的案件,担保人无需另行诉讼,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但行使追偿权的范围应当限定在抵押担保责任范围内。《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规范》第十九条规定,生效法律文书已确认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可以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担保人承担责任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主债务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本案中,生效判决第三项已载明“被告乙公司等任何被告向原告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甲公司追偿”。保证人乙公司代甲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甲公司追偿,无需另行提起诉讼确认的方式解决,可以直接就承担担保责任部分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二、担保人对同一笔债务多次分期履行及未及时申请执行的原因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 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申请执行时效,是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对生效法律文书确认债权进行兑现的保护期限。设立执行时效制度的目的是督促申请执行人基于确定的胜诉判决及时向法院主张权利,如果逾期不主张将丧失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担保人对一笔债务之所以出现分期代履行情况,一般源于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或基于担保人的履行能力,达不到一次性全部履行债务完毕的情况,为督促担保人及时全面履行债务,债权人会给予担保人一定的宽限期。担保人多次履行代偿债务后取得追偿权,而没有及时向主债务人主张权利,一是基于双方的信赖关系,如果针对代履行的每笔款项分别计算执行时效,就会导致担保人担心执行时效“过期”而频繁主张权利,不仅不利于维持债权债务关系稳定,反而徒增当事人的诉累,导致司法不经济。二是在一定的期限范围内,受制于各方面主客观因素,担保人的还款时间、数额、次数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三是从减少法院执行案件的角度看,对同一笔债务多次偿还,但债务本身仍是一个整体,分别计算执行时效增加了执行时效的复杂性,会对同一笔债务造成多个执行案件,耗费的司法资源更大。

三、担保人多次代偿债务后,参照“分期履行”计算执行时效期间的合理性

本案从乙公司代履行债务整体情况看,虽然没有约定分期履行,但从履行的三次不同的债务数额看,三笔债务彼此关联成为一个整体,仍属于对某担保中心的同一债务,应该受同一时效期间的限制,而不应分割各笔债务分别计算执行时效期间。

本案中不属于“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的情形。乙公司向甲公司行使追偿权没有单独的法律文书,其行使追偿权是基于其履行担保义务后获得,而执行依据依然是原生效法律文书。甲公司认为本案中属于“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应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二年执行时效期间,而本案生效民事判决的作出日为2014年12月 31日,加上 15日的上诉期,那么案件的生效之日应为 2015年1月 16日,申请执行时效届满日应为 2017年1月 16日,而此时乙公司第二笔代偿款项 360万元尚未进行代偿,该笔代偿款项的时间为2017年5月 9日,如果说2017年1月 16日申请执行时效届满日,显然不能成立。

本案应参照适用“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本案中乙公司的代偿行为应该以债权人的债权数额全部履行完毕之日为准,其承担的是一种担保责任,担保数额应以债权数额为限。乙公司分别于 2014年7月 16 日、2017年5月 9日向某担保中心支付 10 万元、360 万元代偿款项;2022年3月 9日,其又向某担保中心代偿支付 697202.63元。应该说,乙公司对某担保中心代偿行为已履行三次,截止乙公司申请立案执行之日,尚未结束。如参照分期履行的规定,申请执行时效应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最后一笔代偿行为发生在2022年3月 9日,因而尚未超过两年的执行时效。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90963.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11日 00:04:17
下一篇 2025年2月11日 00:04:33

相关推荐

  • 合同签订之后几年内可以撤销

    问题解答: 合同签订之后几年内可以撤销要分情况。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在合同保全中,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知芒网律师。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1日
    200
  • 合同的法定解除要求是怎样的

    问题解答: 合同的法定解除要求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1日
    500
  • 民法典规定违约金赔了是不是还要履行合同

    问题解答: 《民法典》规定违约金赔了还是需要履行合同的,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1日
    300
  • 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是怎样的

    问题解答: 合同中违约金的规定为: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或比例范围的,即可按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由当事人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1日
    500
  • 租赁合同违约金怎样算

    问题解答: (1)违约金由双方协商确定,没有数额的限制,一般是根据双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585条 当事…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1日
    400
  • 民法典规定终止购房合同怎样赔偿

    问题解答: 《民法典》规定终止购房合同赔偿的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所造成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1日
    200
  • 房屋原合同到期后续租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问题解答: 1、如果承租人在租约期满后,不同意出租人按原租赁合同的条件续租,而要求降低租金,即作原租约终止或按新租约不成立处理。 2、出租人以原租约期满为由随意抬高房租的,一般不允许,但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1日
    400
  • 民法典中是否有规定应当明确违约金

    问题解答: 《民法典》规定,违约金应当明确。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支付违约金承担违约责任时,违约金一定要明确,如果约定不明确的,就无法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一般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两者均属于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1日
    400
  • 合同法规定可撤销合同指什么

    问题解答: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它是一种相对无效的合同,但又不同于绝对无效的无效合同。 《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1日
    500
  • 按揭买的房子可以退吗

    问题解答: 可以。存在法定情形之一的,买房人可以行使法定解除权,要求退房: 1、购房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后,买受人有权退房。 2、购房合同被依法撤销后,买受人有权退房。 3、按揭不能,买受人有权退房。 4、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迟延办理产权证超过一定期限,买受人有权退房。 5、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有权退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1日
    300
  • 无权转租的合同效力有哪些

    问题解答: 无权转租的合同效力是待定的,需要等待权利人的追认才会发生效力。 1、承租人如果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2、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1日
    400
  • 二手房东违约怎么处理

    问题解答: 二手房东违约的处理方式是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二手房房东违约的,房东需支付买方2倍的定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1日
    400
  • 无法履行的合同是解除还是终止

    问题解答: 在审判实务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常被等同且被交替使用,原因在于二者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并且形成种属关系,合同解除必然导致合同终止,是合同终止的一种形式,而合同终止原因除合同解除外还有合同的履行、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1日
    200
  • 怎样处理工程监理合同纠纷

    问题解答: 处理工程监理合同纠纷的方式具体有: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是指工程建设单位聘请监理单位代其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1日
    500
  • 专利权转让合同能否解除

    问题解答: 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可以解除的,分别有约定解除、协议解除和法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在制定合同时就约定了合同解除条件,解除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都想要解除合同的,协商一致,合同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在出现法定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由法院解除。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纠纷 2025年6月1日
    3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