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对于公司的成立一般都是有法人代表的,但是很多时候公司的法人发生了变更,那样的话就需要办理相关的手续,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对于变更法人途中能否撤销呢?下面就由知芒网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一、变更法人途中能否撤销
申请变更法人登记后,如果不符合变更条件的,可以申请撤销。
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提供虚假材料情节严重的,可能导致变更登记撤销。还有,工商部门对不具备条件的办理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也可以依法撤销该变更登记。如果没有法定事由可以撤销变更登记,企业完全可以依法更换法定代表人,再到工商部门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就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二、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的文件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注册书》。
2)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由企业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经济性质 的,需提交有关部门资产归属的认定文件;变更住所或经营场所的,需提交新住所或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变更经营范围涉及行业管理部门专项审批的,需提交批准 文件;变更注册资金需提交验资证明;变更名称的,须提交登记机关签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4)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企业章程的,应提交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企业章程修正案。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其他文件、证件。
7)领取《营业执照》的经营单位和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变登记事项,应当按照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法人变更,申请变更法人登记后,如果不符合变更条件的,可以申请撤销。比如:提供虚假材料情节严重,以及没有法定事由等都可以撤销。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知芒网相关律师。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862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