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社保的补缴追缴时效一般是两年之内。如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未在两年内发现单位的该违法行为或者劳动者未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能再去查处。但社保费的征收机构一般仍可依法继续查处,直至追缴成功为止。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
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
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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