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知道公司的设立都是要经历一定的章程的,很多时候公司是有很多的股东的,他们可以进行出资,但是对于公司还没有成立的情况下要怎样出资呢?下面就由知芒网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一、未成立的公司可否出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没有设立的,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设立的过程中履行出资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九条 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第三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二、认缴出资额和实缴出资额有什么区别
认缴出资额是指公司各股东承诺应向公司缴纳的资本数额,各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就是公司的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应该在公司章程里明确记载。
实缴出资额就是各股东按照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实际缴纳的出资额。
2014年3月1日前公司注册登记既要登记注册资本(认缴额)也要登记实收资本(实缴额)。公司法修订后公司注册只登记注册资本,不再登记实收资本,所以注册登记时不要验资报告了。
这是登记制度的改革,过去是”实缴登记制”,实缴资本到位才能登记设立。现在是”认缴登记制”,股东认足出资额就能登记设立。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公司如果还没有成立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公司的规章进行出资责任,并且开设账户,希望大家可以明白。以上这些知芒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知芒网相关律师。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82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