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什么,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有哪些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夫妻当中的一方在离婚过程中要是存在过错的话,那么另一方可以要求进行离婚损害赔偿。但是想要获得这个赔偿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其中有不少地方是需要注意的。那么究竟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什么,具体的离婚损害赔偿情形又有哪些呢?律霸小编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离婚损害赔偿要注意什么

  损害赔偿是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新增加的一项法律制度,是在一定条件下对造成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给予的法律制裁。在离婚损害赔偿有关司法和婚姻生活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过错种类: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这4种情形是婚姻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除此之外的其他过错,都不构成婚姻损害赔偿责任。

  2、时间限制: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婚姻损害赔偿时,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的,或其在一审时未提出婚姻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法院调解又不成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3、责任主体:对婚姻关系破裂存在过错的一方婚姻当事人,造成婚姻关系破裂的第三人,不是婚姻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4、赔偿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两个方面。

  5、特别提醒:婚内损害赔偿不受保护。一方面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婚姻损害赔偿的案件法院不予受理,另一方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婚姻损害赔偿请求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离婚损害赔偿情形有哪些

  违法行为依照中国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可以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行为包括: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

  1、重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婚姻法的第46条第一、二项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

  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情形下,受害配偶可请求损害赔偿。婚姻法理论上和实务上都区分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两者虽然在形式上有所差别,但实质上都是对《婚姻法》总则规定的夫妻间忠实义务的违反。忠实义务是婚姻关系的本质,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即构成对他方配偶权的侵害。法律列举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情况下,受害人可以请求损害赔偿,其本意在于稳定婚姻关系,保护配偶权,防止违反忠实义务的情况发生并在此种情况出现时对受害配偶进行救济。

  2、实施家庭暴力

  虐待家庭成员。婚姻法第46条第三项规定的实施家庭暴力、第四项规定的虐待都构成损害行为。所谓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把家庭暴力的对象界定为家庭成员,此解释过于宽泛,依照规范目的应当做限缩解释。第46条规范的目的是为了对受到侵害的配偶给予救济。只有当一方配偶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时,法律才有对其进行救济的必要。如果家庭暴力针对的是子女,或者配偶以外的其他家庭成员,配偶不是直接的受害者,他不能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这时,应由其他家庭成员根据侵权行为法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者请求赔偿。因此,此处家庭暴力的对象应限于受害配偶。同理,虐待的对象也应限缩为受害配偶。需要指出的是,意图危害配偶生命的行为在违法性和危害性上比家庭暴力和虐待更强烈,着眼于规范的目的(保护配偶的人身权),应对家庭暴力和虐待作出扩张解释把此类行为包含在内。

  3、遗弃

  婚姻法第46条第四项还规定遗弃家庭成员可诉请离婚损害赔偿。和上文所述理由相同,这里的家庭成员同样应作限缩解释,仅指配偶。对于何谓遗弃,理论上有不同看法:有认为遗弃是同居义务或扶养义务之不履行;有认为遗弃是指不履行同居义务或家庭生活费用负担义务。婚姻的本质在于双方共同生活,互相给予对方身体上、物质上、精神上之关爱,凡消极的不履行婚姻基本义务者,皆构成遗弃。比如,一方重病,他方置之不理;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同居;无正当理由外出不归,等等。遗弃可能会造成对方身体上、精神上之损害,受害配偶得请求损害赔偿。

  关于离婚损害赔偿,肯定是婚姻关系当中的一方有过错导致了离婚,那么才有可能涉及到离婚损害赔偿。此时,赔偿的主体只能是婚姻当中有过错的一方当事人,而不能是小三或者造成婚姻关系破裂的第三人。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6294.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27日 03:30:20
下一篇 2025年3月27日 03:32:33

相关推荐

  • 人身损害赔偿法(人身损害赔偿法条)

    民法典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若是他人受到人身损害,则侵权人应该向受害者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对于人身损害的赔偿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首先是对于医疗费的赔偿,以就诊医疗机构开具的费用单据为标准计算,其次对于误工费的赔偿,以受害者在公司的稳定收入为标准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

    2025年3月31日
    500
  • 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情形有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

    离婚,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我国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在原有规定基础上又增加了一条。为增加大家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理解,作者根据法院的惯例,从侵权责任上给大家聊一下,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的需要具体的几个条件。 一、具有法定的违法行为: 民法典列举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五种情形,这些情形也是导致婚姻破裂的主…

    2025年3月31日
    300
  •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四川省最高人民法院地址和邮编是 多少? 四川省的法院最高级机构为,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正府街108号,邮编:610017。 可以乘坐地铁1号线到达,文殊院站下车E出口南行即是;也可以乘坐16路、55路、98路等公交车到达。 紧急求助: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 电话分别是多少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地址(1):成都市正府街108号邮编:61001…

    2025年3月31日
    200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有哪些 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致残赔偿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3、死亡赔偿。受害人死亡的,除了赔偿人身损害造成的各类费用之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

    2025年3月31日
    300
  • 建设施工合同(建设施工合同无效的六种情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书 施工合同一是承包关系类型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二是计价方式合同,包括固定总价合同和计量合同;还有工程量清单合同、单价一览表合同、程阶段合同;同时还包括勘察合同、设计合同和工程合同。 法律分析 很多人将工程建设的合同都叫做工程合同,实际上工程合同不只是一种合同。工程合同是一个大范围的概念,工程合同的类型也是多种多样。按照不同的标准可…

    2025年3月31日
    400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

    2025年3月31日
    300
  • 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期限是(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时间是)

    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为三年,环境损害赔偿的最长诉讼时效是二十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

    2025年3月31日
    300
  • 精神损失费赔偿范围(精神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失费)

    精神损失费赔偿范围 精神损失费的赔偿范围: 1.自然人因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3.特定的身份权利受到侵害,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4.对人格利益的延伸保护。5.对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财产权利的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

    2025年3月31日
    300
  • 过错推定原则适用情形(过错推定原则和过错原则)

    过错推定什么情形下适用 过错推定是过错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受害人若能证明其受损害是由行为人所造成的,而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对造成损害没有过错,则法律就推定其有过错并就此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下列情况适用过错推定: 1、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责任。 2、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责任。 3、雇员、国家公务人员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责任。 4、下列情况的医疗损害适用…

    2025年3月31日
    300
  • 精神损害赔偿标准(民事诉讼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2022 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2022: 精神赔偿解释分为三种,造成死亡的、造成残疾的以及侵害人身,当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尊严权和人身自由权受到非法侵犯时,对严重精神损害,可以依法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赔偿金额分为5万元、4万元、3万元五个层次,2万元和1万元。 性质 就广义而言,精神损害赔偿包括赔偿损…

    2025年3月31日
    400
  • 离婚损害赔偿的金额标准(离婚损害赔偿的金额标准是什么)

    离婚损害赔偿的金额标准 法律分析:离婚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至于损害赔偿的金额,法院会根据过错方的行为对无过错方造成的伤害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酌情确定。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错给他人造成损害,加害方应依法赔偿受害方的经济损失。在离婚诉讼中给受害人一方造成经济损失,过错方应予赔偿经济损失,譬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给对方造成伤害后果所发…

    2025年3月31日
    200
  •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新旧对照)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法律分析】: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审判实践,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

    2025年3月31日
    200
  • 司法解释(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什么意思? 司法解释,法律解释的一种。属正式解释。司法机关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说明。对某一案件在适用法律上所作的解释,只对该案件有效,没有普遍约束力。最高法院所作的解释,对下级法院通常具有约束力。违背宪法与法律的司法解释无效。[1] 在我国,司法解释有时特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法律赋予的职权,对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

    2025年3月31日
    200
  •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车祸人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1.车祸伤害的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发生需要进行伤残赔偿的车祸,需要根据受害人的伤残程度和伤残等级进行判断, 以上诉法院所 车祸人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1.车祸伤害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2025年3月31日
    300
  • 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可撤销合同的五种情形的诉讼时效)

    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 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因胁迫订立的合同,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具体内容如下: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显…

    2025年3月31日
    2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