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是属于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若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法律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第五条
(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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