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套路贷案件证据标准指引的通知_被害人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法外狂徒看到,优惠更多

您的位置:  首页 > 司法审判文件 > 法院司法审判文件 > 浙江 > 正文 浙江省公安厅  关于印发“套路贷”案件证据标准指引的通知 2021-02-21 16:05

各市、县(市、区)公安局:

为推动我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有效提升办案质量,综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浙公通字〔2018〕25号)、《关于办理“套路贷”相关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纪要》(浙高法〔2019〕117号)等规定,梳理汇编了“套路贷”案件证据标准指引,现印发给你们,供执法办案中参照执行。执行中遇有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厅法制总队。

 

浙江省公安厅

2019年8月30日

浙公通字〔2019〕46号

“套路贷”案件证据标准指引

 

“套路贷”案件一般经过“合同签订”“发放贷款”“履行合同”“索取债务”等四个阶段。司法实践中,可以根据四个阶段的特点,依法、全面、及时收集固定相应证据。预备阶段相应行为,参照适用。

1、合同签订阶段

该阶段主要查明犯罪嫌疑人是否欺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协议)等,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

(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1、嫌疑人基本情况。

 

2、嫌疑人所在公司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组织架构(包括临时雇佣、聘用人员)、经营模式(如公司名称、注册与否、业务范围、人员构成、公司地址、放贷资质等情况);公司自成立以来的经营状况;公司有无“业务”外包(如有“外包”业务的,可按照上述指引查证“外包”公司基本情况)。

 

3、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情况。

 

4、嫌疑人及其他公司人员具体分工、工资提成以及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各自违法所得数额。

 

5、与被害人是否认识,如何结识(如通过微信、QQ、他人介绍或者其他方式);有中间人介绍的,查明中间人、嫌疑人、被害人相互间的关系,以及中间人是否收取佣金、介绍费,通过何种渠道与嫌疑人开展业务(如QQ群、微信群、他人介绍等),是否存在长期或者固定的合作关系。

 

6、达成“借贷”情况(是被害人提出借贷要求,还是中间人撮合,或是嫌疑人主动物色)。

 

7、先前与被害人有无债务纠纷、其他个人纠纷等情况。

 

8、事先是否知道被害人借款用途,有无对被害人偿还能力、诚信情况(包括借贷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动产、不动产、收入、婚姻、信用以及有无其他借贷、是否有赌博吸毒等情况)进行审查,如何审查。

 

9、借款有无格式合同,是否“阴阳合同”;合同条款由谁制定;如是格式合同,该合同条款由谁起草(有无专业法律人士草拟);合同条款具体内容,包括借款人、借款数额、还款期限、约定利息、违约条款等。

 

10、借款内容是否真实,约定条款是否清楚、有无向被害人解释说明以及解释说明的程度。重点查明违约条款由谁约定、约定意图,如何认定被害人违约,以及约定时有无向被害人解释说明及解释说明的程度;是否存在刻意催促被害人浏览合同、刻意表示合同只是走形式、刻意模糊带过合同中违约条款等情形。

 

11、是否存在以“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违约金”“家访费”等各种名义收取的费用以及相关比例。

 

12、签订合同的具体过程,包括时间、地点、人员、方式、合同的份数以及合同由谁保管(“套路贷”犯罪中,往往借款合同仅有一份,并由贷款公司保管)。

 

13、是否要求被害人提供担保,担保人或者担保物情况,以及有无占有担保物;有无要求拍摄或提供裸照或者其他涉及个人隐秘部位的照片、视频,隐私照片、视频的拍摄目的、具体内容以及拍摄地点、时间及方式;是否要求被害人提供手机通讯录、微信通讯录、或是亲朋好友的联系方式等。

 

14、是否“家访”及其主要目的,重点查明“家访”是否流于形式,是否只是收取家访费的借口,或者是为了了解被害人情况,方便后期采取暴力或者“软暴力”手段索取债务;“家访”人员情况、时间、地点、方式及过程,以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等不动产抵押或者安装车辆GPS及其相关情况。

(二)被害人陈述

1、被害人的基本情况。重点查明被害人生活经历、职业背景、借款用途等。

 

2、被害人与嫌疑人是否认识、如何结识。系原本认识的,查明相互间关系;系中间人介绍的,查明中间人与嫌疑人、被害人的关系,以及中间人是否收取佣金、介绍费等。

 

3、被害人先前与嫌疑人有无债务纠纷、其他个人纠纷等情况。

 

4、嫌疑人是否询问、了解被害人借款用途,有无对被害人偿还能力、诚信情况进行审查,如何审查。

 

5、借款有无格式合同,是否“阴阳”合同;合同具体约定内容,包括借款人、借款数额、还款期限、约定利息、违约条款(重点查明约定逾期未还款的利息及计算方法等)。

 

6、合同条款由谁制定,如是格式合同,该合同条款由谁起草。

 

7、是否存在以“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违约金”“家访费”等各种名义收取的费用以及相关比例。

 

8、签订合同的具体过程,包括时间、地点、人员、方式、合同的份数以及合同由谁保管。

 

9、借款内容是否真实,约定事项是否清楚,相关条款有无向被害人解释说明以及解释说明的程度。

 

10、由谁约定违约条款,约定违约条款的意图,有无向被害人解释说明以及解释说明的程度。

 

11、嫌疑人是否要求提供担保,担保人或者担保物情况,以及有无占有担保物;嫌疑人有无要求拍摄或提供裸照或者其他涉及个人隐秘部位的照片、视频;隐私照片、视频的拍摄目的、具体内容以及拍摄地点、拍摄或提供时间及方式等;有无签订长期低价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抵押合同等涉及不动产处置协议及其相关情况。

 

12、是否“家访”及其主要目的,“家访”人员情况、时间、地点、方式等具体过程,以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房产等不动产抵押或者安装车辆GPS及其相关情况。

(三)证人证言

除贷款公司一般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知情人证言外,还要重点扩展至被害人所在楼栋、小区、单位、街道或村组,查证社会影响材料,收集知情人或群众对“套路贷”行为及其危害的观感、评价,有无对相关地域或者行业形成软、硬控制力和各方面群众反映等证据。

(四)物证、书证

1、贷款公司工商登记资料、公司财务账簿、内部培训资料、公司会议记录,公司和相关人员的电脑、优盘、硬盘、U盾,以及其他有关物证、书证等。

 

2、借款合同(协议)、借条、欠条、抵押质押合同等。

(五)勘验、检查笔录,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其他证据

 

主要是指相关人员QQ、微信、支付宝及其他社交媒体中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对嫌疑人的辨认笔录以及相关社会面监控视频等。

 

2、发放贷款阶段

该阶段主要是查明嫌疑人是否通过制造银行走账流水痕迹,以各种理由要求被害人立即提现,并收取高额“保证金”“手续费”“服务费”等费用,致使实际借款金额与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严重不符。

(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1、放款交易的场所、时间,放款账户性质(公司账户还是私人账户),以及放款金额的决定者;在银行走账、提现的整个过程以及来回乘坐的交通工具(颜色、车型、牌照等),有无其他参与人或知情人在场。

 

2、被害人实际取得借款数额,与合同内容或银行流水账单是否一致、为何不一致,以及被害人提现资金的流向。

 

3、向被害人收取相关费用的理由(如首期利息、“保证金”“手续费”“服务费”“行业规定”等)、数额以及收取的实质原因(包括放款方确定收取费用数额的依据)。

(二)被害人陈述

1、放款交易的场所、时间,在银行走账、提现的整个过程,以及有无参与人或知情人在场等情况。

 

2、被害人实际取得借款数额,与合同内容或银行流水账单是否一致、为何不一致,以及被害人提现资金的流向。

 

3、嫌疑人收取相关费用的理由(如首期利息、“保证金”“手续费”“服务费”“行业规定”等)以及数额。

(三)证人证言

主要是指实施交易的银行网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参与人、知情人证言。

(四)物证、书证

主要是指调取的银行转账记录、流水账单等,包括相关印鉴、签名等材料。

(五)勘验、检查笔录,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其他证据

主要是指银行柜台、POS机以及银行周边的监控视频资料,相关人员QQ、微信、支付宝、其他社交媒体中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以及对嫌疑人的辨认笔录等。

 

3、履行合同阶段

该阶段主要查明嫌疑人是否肆意制造违约,意图收取高额“违约金”,或者介绍其他假冒的“贷款公司”或者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协议”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1、被害人还贷情况(包括还贷时间、地点、金额、次数、方式等),以及有无相应还贷记录。

 

2、被害人有无逾期未还款,以及逾期未还款的具体情形(如被害人逾期由谁负责监控、采用何种方法确定、由谁负责确定);被害人是否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和减少违约后果的发生和扩大,逾期未还款有无产生实际损失;嫌疑人有无违反公平和诚信原则肆意认定违约的情况,如故意制造被害人无法按期还款、未及时还款等情形;嫌疑人是否告知被害人认定其违约,有无给予被害人辩解和补救的权利、被害人有无实际行使抗辩情况(包括涉及承认、变更、拒绝等诉求的协商、协议、调解等)

 

3、被害人逾期未还款后,有无收取“违约金”及收取金额,以及采取何种手段、方式(如欺骗、“软暴力”、殴打、非法拘禁,非法占有担保物或其他财物并威胁加以处分等)。

 

4、实施前述欺骗、逼迫、胁迫等行为收取“违约金”的具体经过,包括人员、时间、地点以及团伙成员在其中各自扮演的角色(如老板、催收人、业务员等)。

 

5、被害人无法还清本期贷款(借款)或者其他费用,嫌疑人有无介绍他人或者其他贷款公司,与被害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协议)予以“平账”,从而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6、嫌疑人所介绍的人员或者贷款公司,或者所扮演的公司有无实际放款,被害人被进一步垒高的借款金额;嫌疑人与新的出资人、贷款公司的关系,是否为同一控制人或者同一家公司,是否有长期合作关系。

 

7、新签借款合同(协议)、借条由谁制定,以及具体内容。

 

8、新签借款合同(协议)、借条的签订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参与人员以及其他有关情况。

 

9、新签借款合同(协议)、借条中的新出资方(人)、贷款公司的有关情况,以及其是否实际出资,如有实际出资,应查明实际出资金额。

 

10、新出资方(人)、贷款公司负责人及经办人员是否明知嫌疑人的行为意图。

(二)被害人陈述

1、被害人还贷情况(包括还贷时间、地点、金额、次数、方式等),以及有无相应还贷记录。

 

2、被害人有无逾期未还款,逾期未还款的原因(系刻意还是无意,或者是对还款期限的认知差异所导致);被害人是否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和减少违约后果的发生和扩大,逾期未还款有无产生实际损失;嫌疑人有无违反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肆意认定违约的情况。

 

3、被害人逾期未还款后,有无被收取“违约金”等费用及收取金额,以及采取何种手段、方式(如欺骗、“软暴力”、殴打、非法拘禁,非法占有担保物或其他财物并威胁加以处分,以及其他逼迫、胁迫等)收取。

 

4、被前述欺骗、逼迫、胁迫等行为收取“违约金”等费用的具体经过,包括人员、时间、地点等。

 

5、被害人无法还清本期贷款(借款)或者其他费用,嫌疑人有无介绍他人或者其他贷款公司,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协议)予以“平账”,以及被害人被进一步垒高的借款金额。

 

6、新签借款合同(协议)、借条的签订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参与人员、现场环境,被害人当时的心理状态,以及其他签订过程中的有关情况。

 

7、新签借款合同(协议)、借条的具体内容,双方是否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情况。对于实际履行情况,应重点查明新借款合同(协议)、借条中的新出资方(人)、贷款公司的有关情况,其是否实际出资,实际出资的金额、提供资金的方式,以及被害人依据新签借款合同(协议)、借条还款情况。

(三)证人证言

主要是指有关参与人、知情人证言。

(四)物证、书证

主要是指用于转单平账而新签署的借款合同(协议)、借条等。

(五)勘验、检查笔录,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其他证据

主要是指涉案人员QQ、微信、支付宝、其他社交媒体中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以及对嫌疑人的辨认笔录等。

 

4、索取债务阶段

该阶段主要查明嫌疑人采取辱骂、胁迫、滋扰、纠缠、殴打、非法拘禁、非法扣押财物等多种手段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索取债务,或者提起虚假诉讼谋求胜诉判决,意图侵占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财产的过程,并据此确定嫌疑人所涉相关罪名。

(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

1、索债人员是否为本公司人员,通过何种途径(如有固定合作关系、他人介绍、QQ或者微信群寻找)雇佣索债人员,中间介绍人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索取债务费用有关情况(包括费用名目、数额、支付方式及相关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账户情况等)。

 

2、嫌疑人索取债务主要采取何种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辱骂、胁迫、滋扰、纠缠、殴打、非法拘禁、非法扣押财物或者虚假诉讼等。

 

3、嫌疑人以所谓“谈判”“协商”“调解”名义,采取出场摆势、言语恐吓、跟踪滋扰、纠缠挑衅等手段威胁索债,或者采取网络造谣、电话骚扰、侮辱诽谤、贴报喷字、堵锁眼、泼油漆等“软暴力”手段索债的过程(包括时间、地点、人员、手段、次数、后果以及索债人员具体行为等),以及期间是否经有关部门制止或者处理处罚的情况。

 

4、嫌疑人以公开隐私、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要挟,索取债务的过程(包括时间、地点、人员、手段、后果以及索债人员具体行为等,主要涉嫌敲诈勒索罪)。

 

5、嫌疑人采取殴打或者其他方式故意伤害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强行索取债务的过程(包括时间、地点、人员、手段、后果以及索债人员具体行为等,主要涉嫌故意伤害罪)。

 

6、嫌疑人采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行向被害人索取债务的过程(包括时间、地点、人员、手段、后果、次数以及索债人员具体行为等,主要涉嫌非法拘禁罪)。

 

7、嫌疑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的过程(包括时间、地点、人员、手段、后果以及索债人员具体行为等,主要涉嫌强迫交易罪、抢劫罪)。

 

8、嫌疑人以捏造的虚假借款合同(协议)、借条,提起民事诉讼,或者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过程(包括单方还是与他人恶意串通、恶意串通情况、是否委托代理律师及其委托经过、与律师讨论案件处理和应对法院情况、有无教唆他人作伪证及其作伪证情况,以及在法院提起诉讼的具体过程)。

(二)被害人陈述

1、嫌疑人索取债务主要采取何种手段,包括但不限于辱骂、胁迫、滋扰、纠缠、殴打、非法拘禁、非法扣押财物或者虚假诉讼等。

 

2、嫌疑人以所谓“谈判”“协商”“调解”名义,采取出场摆势、言语恐吓、跟踪滋扰、纠缠挑衅等手段威胁索债,或者采取网络造谣、电话骚扰、侮辱诽谤、贴报喷字、堵锁眼、泼油漆等“软暴力”手段索债的过程(包括时间、地点、人员、手段、次数、后果以及索债人员具体行为等),以及嫌疑人期间是否经有关部门制止或者处理处罚的情况。重点询问被害人“软暴力”以及其他非法索债手段对其造成的影响,如是否足以影响、限制、危及其或其近亲属人身自由、人身安全以及正常生产、工作、生活,是否足以使其或其近亲属产生恐惧并形成精神压制、心理强制;存在多名被害人的,还应注重鉴别各被害人的陈述是否具有相似性(如同一伙人、同一“套路”、同一账户等)。

 

3、嫌疑人以公开被害人隐私、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为要挟,索取债务的过程(重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手段、后果以及索债人员具体行为等)。

 

4、嫌疑人采取殴打或者其他方式故意伤害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强行索取债务的过程(重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手段、后果以及索债人员具体行为等)。

 

5、嫌疑人采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行向被害人索取债务的过程(重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手段、后果、次数以及索债人员具体行为等)。

 

6、嫌疑人采取暴力、威胁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的过程(重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手段、后果以及索债人员具体行为等)。

 

7、嫌疑人以捏造的虚假借款合同(协议)、借条,提起民事诉讼,或者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过程(包括被害人出庭应诉情况、嫌疑人是否委托代理律师、债务是否全部清偿,先前仲裁、公证债权情况,法院民事执行情况、案件证据真伪情况以及被害人了解的案件其他情况)。

(三)证人证言

主要是指实施前述违法犯罪行为现场目击者以及其他知情者证言,重点注意收集嫌疑人对受害人家属索债时进行威胁、骚扰等情节。

(四)物证、书证

主要是指非法索取债务过程中所形成物证、书证。

(五)勘验、检查笔录,鉴定意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其他证据

主要是指涉案人员QQ、微信、支付宝、其他社交媒体中的聊天记录、转帐记录,以及对嫌疑人的辩认笔录等。

 

5、其他取证要求

(一)对“套路贷”行为的定性,要结合案件的本质特征从整体上把握,这类行为主要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一般情况下应当以侵财类犯罪立案侦查;但在“套路贷”索取债务阶段,犯罪嫌疑人采用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手段进行索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据刑法有关规定数罪并罚或者按照处罚较重的罪名定罪处罚。涉嫌以上犯罪的,除了收集“套路贷”犯罪的有关证据外,还要按照相关罪名的构成要件做好证据收集工作。

 

(二)区分“套路贷”与正常借贷(包括高利贷)的本质在于基础性借贷关系,以及借贷中形成的相关利息等费用是否建立在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的意思表示基础上,是否符合契约自由原则。只有在有证据证明违反上述原则前提下,才可考虑以“套路贷”违法犯罪论处。尤其是虚高、虚增费用主要涉及“利息”“砍头息”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先认定为“套路贷”犯罪行为,然后将产生的“利息”“砍头息”计入犯罪数额,而不是依据“利息”“砍头息”表象特征,来认定涉嫌“套路贷”违法犯罪。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法外狂徒,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47851.html

赞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5年11月28日 09:43:43
下一篇 2025年11月28日 09:43:46

相关推荐

  • 公司并购案例(快递公司并购案例)

    企业并购成功案例有哪些? 这里给你提供一些Intralinks平台企业并购的成功案例。Intralinks公司为遍及全球各国、各行业的客户提供安全、创新、提高生产力的解决方案,助力高价值并购、债务资本市场和银行交易。比如美 国桑普拉能源公司(Sem pra Energy)使用Intralinks,完…

    2026年10月11日
    000
  • 民法典演示(民法典详细讲解视频)

    老师打学生犯法吗 当然犯法,如果老师打学生,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依法追究其相关侵权责任,老师作为施教者,对学生处以一定的惩戒是可以的,应以不危及和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不羞辱贬低学生人格尊严为界。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可以向学校或者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打114查你们那里教育局的电话,打电话…

    2026年10月11日
    100
  • 公司法解释二(公司法解释二2021)

    公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 因为实践中,公司解散不依法进行清算的现象非常突出,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您提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和二十一条主要是为了对于依法负有清算义务的主体规定了其不适当履行清算义务的民事责任,以规范目前不诚信的市场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

    2026年10月11日
    000
  • 民法典花字(民法典花体字)

    民法典手抄报文字内容怎么写 民法典手抄报文字内容参考如下: 民法典的基本内容一、 民法典包括什么内容(《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民法典的内容是非常多的,包括七大篇章, 分别是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和侵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

    2026年10月11日
    100
  • 刑法修正案七(刑法修正案七的理解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 一、将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修改为:“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将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修改为:“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

    2026年10月11日
    000
  • 如何查店名是否被注册(查店名有没有被注册怎么查)

    怎样查店名有没有被注册 我们在注册公司或者与一些公司寻求合作时,往往会有这样的疑问,公司名字有没有被注册过。如何查询公司名字有没有注册过。 电脑:华为MateBook14 系统:Windows10 软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0 1、我们打开电脑进入浏览器后,在百度搜索输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2026年10月11日
    000
  • 注册一个公司需要多少钱(注册一家小公司需要多少钱)

    注册公司需要多少钱? 个人注册公司的费用全部下来最低需要1600元左右。 1、准备材料复印件:10元以内(提前准备好,在办证点会贵一些) 。 2、刻章(5个):340元 。 3、网络报税的密钥:一个国税,一个地税加起来500元左右/年。 4、公司银行开户:各大银行几百上千不等。 注册公司需要多少费用…

    2026年10月11日
    000
  • 影视律师(影视律师精英)

    王晓晨在《好好说话》中饰演的律师郁郁不得志,其根本原因是什么? 《好好说话》这部剧,开播后,收视率很低。甚至有网友大呼,根本看不下去。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Sunny。很多网友认为剧中的律师Sunny有点粗心,甚至过于浮躁。完全不符合律师的身份,和其他演员说话的时候,表情也太浮夸了。所以很多网友给了很…

    2026年10月11日
    200
  • 民法典的任务(民法典的任务和目的)

    民法法典内容20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民法典》是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及附则,共计1260条。 从胎儿到坟墓,《民法典》保护中国人生老病死的各个阶段,涵盖社…

    2026年10月11日
    100
  • 注册咨询公司(注册咨询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注册咨询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需具备的条件有很多,主要有公司股东、监事、董事、确定公司名称、核定经营范围、考虑注册资本、获得相应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1、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时,可以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但仍然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

    2026年10月11日
    000
  • 民法典条纹(民法典条纹对照与重点解读)

    民法典新规定都有哪些法律条文 民法典新规定都有哪些法律条文 一、见义勇为免责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 民事责任 ,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

    2026年10月11日
    000
  • 办理营业执照去哪个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去哪个部门办理)

    营业执照在当地什么地方办理 法律分析:办理营业执照通常是去当地工商部门进行办理。申请营业执照的流程为: 1、申请人注册;2、申请人网上申请;3、受理、审核、决定;4、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电子登记通知书;5、存储电子档案。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2026年10月11日
    100
  • 个人创业怎样开公司(个人如何创办公司)

    个人创业怎样开公司 创业开公司流程是: 1、对公司的名称和组织形式进行确定; 2、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3、核准通过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确定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制定公司章程等; 5、携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营业登记。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

    2026年10月10日
    000
  • 公司制(公司制度怎么制定如何建立)

    什么是公司制企业 公司制企业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人数以上的投资者(或股东)出资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我国目前的公司制企业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当企业采用公司制的组织形式时,所有权主体和经营权主体发生分离,所有者只参与和作出有关所有者权益或资本权益变动的…

    2026年10月10日
    100
  • 民法典二草(民法典三草)

    民法典是什么东西 民法典是指在采用成文法的国家中,用以规范平等主体之间司法关系的法典。民法典是以条文的方式,以抽象的规则来规范各式法律行为、身份行为。有的民法典会酌采习惯法作为补充规范的方式,此外也多半规定以当事人间司法自治的方式弥补各种法规的不足。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

    2026年10月10日
    100
  • 2022年电动车新规定(2022年电动车上牌政策最新消息)

    2022年电动车新规定 2022电动车上路新规定: 1、按照道交法,非机动车应当在交通部门登记后,才可以上道路行驶,即需要办理上牌业务。 2、电动车上路行驶,需要符合新国标标准。时速不得超过25km,蓄电池电压不能超过48v,必须带有脚踏骑行功能,电机功率不能大于400W。 3、电动车上路需要靠右行…

    2026年10月10日
    200
  • 民法典特色(民法典特色条文)

    民法典具有什么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作为我国首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从宏观上看,民法典具有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社会规范和法律适用科学化等一系列重要意义;在微观层面,民法典则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是调整一切民事主体的人身和财产…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全会民法典(两会民法典草案)

    什么会议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编纂《民法典》的任务,标志着我国已具备了编纂民法典的政治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四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

    2026年10月10日
    400
  • 民法典以外法律(以上 民法典)

    除了民法典我们国家还有什么法律? 除了民法典我国还有: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收养法、民法通则、治安处罚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籍法、国旗法、公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兵役法、义务教育法、担保法、票据法、保险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警察法、…

    2026年10月10日
    300
  • 劳务派遣公司资质要求(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什么资质吗)

    开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申请劳务公司资质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两百万元;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基础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具体以工商局规定为准。 应答时间:2021…

    2026年10月10日
    0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