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上个世纪建国之初信用社的建立可以说是对我国农村产生了深刻的改变以及巨大的影响,而发展到今天信用社已经成为保障农村居民福利政策以及养老保险的机构部门。那么信用社当中的股权是能够进行股权质押的吗?知芒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信用社股权可以质押吗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可转让性是对股权可否作为质押标的物的唯一限制。而毫无疑问的停牌股票是可以进行转让的,所以能做股权质押。
《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条 【权利质权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第四百四十一条 【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权的设立】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可以看到信用社的股权是可以进行质押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信用社的股权是来去自由的,也就是不加任何限制的意思这样有的时候会带来一些纠纷以及风险。如果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难题建议可以咨询相关律师。知芒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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