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抵押效力的问题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核心内容:恶意抵押指有多个普通债权人的债务人仅与债权人之一设定抵押,以减少债务人的一般担保,而侵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的抵押。那么关于恶意抵押的效力涉及哪些问题呢?下面由法律知识网担保法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关于恶意抵押的效力问题,1994年最高院曾经有过两个批复。第一个批复内容是,债务人在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将全部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的,抵押无效。这个批复在实践中,适用起来很难。一是无法界定债务人的全部财产。

  最高院又下了第二个复函,主要内容是,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无论是将全部财产,还是部分财产抵押给其中一个债权人的,损害其它债权人合法权益的,抵押无效。这个批复有一定操作性,但也不尽完善。一是它直接否定了抵押效力,我们知道,根据无效法定的原则和理论,民事行为无效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无效的情形。

  这一规定十分合理,有效地解决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一是不轻易认定抵押无效。而是规定抵押合同是可撤销合同,受损害的其他债权人享有撤销权,其可以请求法院撤销抵押合同,抵押合同被法院撤销后,抵押才无效。从而规范了确认抵押无效的程序。二是虽未明确由谁承担举证责任,但根据民法有关理论,举证责任由申请撤销的债权人来承担。三是考虑到债权人包括普通债权人和特殊债权人(如抵押权人等),由于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如果将债权人扩大到抵押权人,就会从根本上动摇抵押权担保制度。因而担保法解释将债权人限定在普通债权人。

  《担保法解释》第69条对以上的批复做了补充和完善,该条规定:“债务人有多个普通债权人,在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该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行为。”

更多担保法律知识尽在法律知识网担保法频道,如有抵押效力相关的法律问题,请进入法律知识网咨询,我们尽力帮您解决问题!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3958.html

(0)
上一篇 2025年3月25日 20:20:37
下一篇 2025年3月25日 12:53:26

相关推荐

  • 抵押与质押

      核心内容: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在本文中法律知识网的小编将为您介绍抵押与质押之间的区别,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抵押的性质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5日
    900
  • 房产抵押有何法律效力

      核心内容:有哪些是房产抵押的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在建工程抵押。下面,法律知识网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房产抵押的方式和法律效力。   一、房产抵押的方式有哪些   (一)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5日
    900
  • 抵押期间抵押物孳息的处理

           最权威的担保法律频道   核心内容:孳息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依自然规律由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但是,如果当事人约定质权人无权收取质物孳息,则质权人不能收取质物孳息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果当事人对质权人能否收取质物孳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质权人就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质权人依法收取孳息时,并不当然取得孳息所有权,而是就…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5日
    700
  • 共同抵押的效力

           最权威的担保法律频道   核心内容:有按份共同土地使用权担保其中400万元之债权的清偿。乙在行使抵押权时,必须就甲的房产及丙的土地使用权同时为拍卖,假设房产卖得800万元,土地使用权卖得500万元,对房产的卖得价金,乙在600万元范围内有优先受偿权,对土地使用权的卖得价金乙在400万元范围内有优先受偿权。此时,乙银行无选择权。   但有疑问的是…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5日
    900
  • 行政行为对民事行为的预决效力

      核心内容:行政行为对民事行为的预决效力是怎么样的呢?下面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案情】   原告丁某某与被告王某某之父素有矛盾。2005年3月某日上午,被告王某某听说丁某某的女儿骂其父,便到丁家理论,并与丁某某发生争吵。当日下午,被告王某某及其母在街上与丁某某相遇,双方再次发生纠纷。事后丁某某电话向派出所报案,并于当日住进…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5日
    600
  • 物权追及效力

      核心内容:追及的效力,是指物权成立后,物权的标的物不管辗转流通到什么人手中,物权人都可以依法追及至物的所在并对其予以直接支配的法律效力。所有人可依法向物的占有人索取,要求其返还原物。任何人都负有不妨碍权利人行使权利的义务,无论何人非法取得所有人的财产,都有义务返还,否则,就侵犯了权利人的权利。下面由法律知识网的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5日
    1100
  • 合伙人个人债务清偿问题初探

      合伙人个人债务清偿问题是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中的重要问题,本人拟就此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合伙人个人债务   要解答合伙人个人债务清偿问题,首先必须明确何为合伙人个人债务。其中最重要的,是要将合伙人个人债务与合伙债务区别开来。   所谓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而合…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5日
    400
  •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的效力是指夫妻就财产关系进行约定后,对双方当事人及第三人发生法律上的约束力。约定的效力,可分为对内(指夫妻双方)效力与对外(指第三人)效力。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它等于在夫妻之间形成了有关财产管理、使用、处分的原则界限。有了它,如果丈夫向妻子借钱不还,妻子有权利持借据和财产约定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丈夫归还借款…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5日
    900
  • 公司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一、公司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公司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可以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

    2025年3月25日
    1000
  • 物上请求权的费用求偿问题

      核心内容:物上请求权是指当物权的圆满状态受到妨害或有可能发生妨害时,物权人为了使其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关于费用的求偿需要怎样的措施呢?下文将会详细分析,法律知识网小编希望下文内容可以帮助到您。   物上请求权权人为了使其物权恢复到圆满状态,请求妨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物上请求权的概念和制度最早确立于…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5日
    700
  • 详解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追认

      核心内容:效力未定民事行为的追认是指明确表示同意,使效力未定民事行为变为确定有效的民事行为。下面由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介绍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追认行为属于单方民事行为,无需征得相对人同意。   一、善意相对人的催告权与撤销权:   1、善意相对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上述致使民事行为效力未定事由的相对人,为善意相对人;法律只赋予善意相对人催告权与撤…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5日
    800
  • 民事行为的效力状态

      核心内容:民事行为的效力状态有哪些?民事行为的效力不是唯一确定的,民事行为的效力有多种状态,包括民事行为有效即民事法律行为、民事行为的无效、民事行为的可变更和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效力未定状态等。法律知识网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民事行为的效力状态。   民事行为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是指以民事主体发生民…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5日
    700
  • 痴呆老人卖房子,买卖契约有无效力?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认为小孩子是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也就是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但是如果是痴呆的老人呢?其做出的民事行为有无效,也就是如果痴呆老人卖房子,买卖契约有无效力?小编跟大家说说,请看下文:   一、基本案例:  …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5日
    700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效力如何

      在现实生活中,根据法律规定,一些人由于某种原因,是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因此,就需要他相应的监护人为此承担责任,履行义务。我国的《民法总则》不仅改变了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也改变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做的民事行为的效力。那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效力如何?下面法律知识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无民事行为能…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5日
    1100
  • 公司纠纷案件中的有关问题

      一、诉讼主体问题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的筹备组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中的筹备组没有独立的财产,不能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因公司筹备组行为发生的民事诉讼,公司依法成立的,以公司为当事人,公司未成立的,以负责成立、组织筹备组的创办人或发起人为当事人。   2、职工持股会是否具备诉讼主体资格?   凡经过核准登…

    法律知识 2025年3月25日
    8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