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规模纳税人物业管理费增值税税率统一调整为3%,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则分为两种情况:单位或者个体户出租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都按照5%计算税率,但是根据形式不同征收单位不同。
一、小规模纳税人物业费税率为多少?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附件1文件,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物业管理费是商务辅助服务中的企业管理服务,考虑到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规模小且会计核算不健全,无法按增值税税率计税和使用增值税专用抵扣进项税额,进而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自2014年7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调整为3%。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物业费税率为3%。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只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是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例如:销售货物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电脑,适用3%征收率。
二、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文件,明确指出,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应按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一)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预缴税款及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 5%)×5%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 5%)×5%-已预缴税款
物业管理收取小规模纳税人物业管理费用后,需要出具相应的发票,发票使用增值税税率需要满足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规使用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也需按照规定完成正常的纳税,不得违规使用其它税率,并按规定足额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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