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细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细则是由那个部门制定)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法外狂徒看到,优惠更多

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样的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目的可以分为三个层次:1、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这是该法的直接目的。2、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是该法直接目的的必然延伸。3、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是该法的根本目的。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内容是什么?

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会议于1993年9月2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并于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五章三十三条,主要规定了总则、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经营者包括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职业道德。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遵守下列规定,否则即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1.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做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2.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3.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亦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4.经营者不得采用购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但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必须如实入帐。

5.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发布虚假广告。

6.经营者不得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有三种情况:(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7.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方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下列情况除外:(1)销售鲜活商品;(2)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3)季节性降价;(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8.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9.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1)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

10.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11.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对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四章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包括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商品经营和营利性服务的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办法。经营者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其行为对公平竞争有影响的,也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或者个人向监督检查部门检举、揭发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为其保密,对有功者给予奖励。第二章 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下列他人的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

(一)按国家规定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或者著名商标的商品;

(二)经省级以上行政部门同意参加的国际评奖活动中获奖的商品;

(三)在本地区同类商品市场内为公众所知悉的商品。第六条 经营者不得使用与他人知名商品的整体形象(包括文字、图形、颜色等)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使普通消费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在商品上作下列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一)伪造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二)使用与实际不符的产品质量认证标志;

(三)冒用名优产品标志;

(四)编造虚假的商品生产企业名称、原产地(含工业产品的加工和制造地、天然产品的产地、农副产品的生长和繁养地)、质量合格证或者监制单位;

(五)伪造商品的规格、等级、专利号、制作成份、生产日期和有效期;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利用下列手段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份、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产地、专利号、获奖情况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一)广告宣传;

(二)雇佣或者伙同他人进行销售诱导;

(三)现场演示或者说明;

(四)张贴、散发、邮寄商品说明书或者其他宣传材料;

(五)利用信息载体或者集会发布信息;

(六)利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报导。

大众传播媒介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对经营者或者其商品作虚假的宣传报导。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采取下列手段,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

(一)刊登对比性或者声明性广告,贬低竞争对手;

(二)利用商品说明书吹嘘其商品质量,贬低竞争对手;

(三)在公开场合散发传单或者小册子,对竞争对手的生产、销售、服务、产品质量等进行抵毁;

(四)自己或者唆使、雇佣他人,以客户或者消费者的名义向国家机关、新闻单位、行业协会、消费者组织等有关部门作虚假的投诉;

(五)以其他公开或者非公开的形式向用户和消费者捏造事实、散布谣言,贬低竞争对手。第十条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得实施下列不正当竞争手段:

(一)投标人之间串通,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以及在类似招标项目中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

(二)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人的投标书;

(三)招标人在开标前将标底告知投标人;

(四)招标人在评标定标时对不同的投标人实行不平等待遇;

(五)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在公开投标时抬高或者压低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者招标人额外补偿。第十一条 抽奖式有奖销售的最高资金不得超过五千元;以物品或者其他经济利益作为奖励的,按同期市场同类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折算,其金额不得超过五千元。第十二条 进行有奖销售的经营者应当向公众告知所设奖品的种类、中奖概率、奖金额以及兑奖时间、地点和方式等有关事项,不得对该事项作虚假的表示。经营者不得变更已经公布的有奖销售决定事项。第十三条 经营者不得用下列欺行霸市手段操纵市场,妨碍公平竞争:

(一)胁迫他人同自己交易;

(二)迫使他人之间进行交易;

(三)迫使竞争对手回避或者放弃与自己进行竞争;

(四)阻碍他人之间建立正常的交易关系;

(五)扰乱或者妨碍竞争对手正常的经营活动;第十四条 公用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采取下列行为:

(一)限定用户、消费者购买或者接受其附带提供的相关商品或者有偿服务;

(二)限定用户、消费者购买或者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有偿服务;

(三)强制用户、消费者购买或者接受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有偿服务;

(四)阻碍用户、消费者购买或者接受其他经营者提供的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商品或者符合要求的有偿服务;

(五)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消费者,实行不提供或者中断、削减提供相关商品、服务,或者滥收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细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细则是由那个部门制定)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法外狂徒,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3362.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5年11月23日 01:06:04
下一篇 2025年11月23日 01:08:11

相关推荐

  • 反垄断法全文(反垄断法全文最新)

    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垄断协议 第三章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 第五章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六章 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2026年8月25日
    000
  •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商品房买卖合同模板)

    房屋买卖合同书5篇 房屋 买卖合同 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房屋买卖合同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买卖合同书1 甲方夫妻:(出售方):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

    2026年8月25日
    000
  • 购销合同电子版免费下载(产品购销合同电子版)

    产品购销合同电子版(5篇)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面就是我整理的产品购销合同电子版(5篇)精选,希望大家喜欢。 产品购销合同电子版1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 兹为乙方向甲方购买 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2026年8月25日
    200
  • 集体商标(集体商标可以转让吗)

    集体商标是什么?如何取得分类? 集体商标分类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三维标志商标等。集体商标是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申请时应当附送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并应当详细说明其所具有的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具有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检测设备等情况,以表明其具有监督使用该地理标志商品的特定品质的能力。 【法律…

    2026年8月25日
    000
  • 食品公司经营范围(食品公司经营范围怎么填写)

    食品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哪些 经营范围一:农产品、粮油、畜禽产品、乳制品、水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加工品、食品添加剂、调味品、饮料、酒类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上述商品的进出口、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及其相关的配套业务;农副产品的收购(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

    2026年8月25日
    000
  • 服务商标(服务商标名词解释)

    服务商标的定义是什么? 服务商标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并且服务商标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和颜色组合而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

    2025年12月5日
    000
  • 服装商标注册(服装商标注册后就可以直接卖服装了吗)

    服装行业应该注册哪些类别的商标? 一、核心类别 1、第24类:纺织品,布料。核心必选小项为:240008织物;240013布。(其余更精确的选项类似面料一类,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 2、第25类:服装,鞋,帽。核心必选小项为:250045服装;250003鞋(脚上的穿着物)。(其余小项例如帽子、婴儿…

    2025年12月5日
    300
  • 退税率查询(出口商品代码及退税率查询)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怎么查出口退税率 根据相关资料查询显示: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查询。 1、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出口退税查询。 2、出口商品退税率查询,筛选商品名称或商品代码,即可查询到所查商品的征税率和退税率。 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一、正面回答 煤炭、农产品出口退税率为3%;以农产品为原料…

    2025年12月5日
    200
  • 三维商标(三维商标申请样板)

    三维商标指的是什么 三维标志商标也称立体商标。立体商标由三维标志构成,从视觉的角度看,立体商标比平面商标更直观,但是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与平面商标一样,也要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不具有显著特点的,不得注册为商标。 法律对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规定了三项限制条件: (1)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

    2025年12月5日
    100
  • 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

    简述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法律分析: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如下特征: 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所谓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非经营者不是竞争行为主…

    2025年12月5日
    200
  • 三包是什么(三包是什么意思)

    三包是什么意思 退货、更换、维修。 三包服务是指对于商品进行包修、包退和包换的服务。在生活中大部分的消费者都偏向于购买具有三包服务的商品。 在“三包”有效期内,属商品质量问题的,所有的修理费由销售者或特约维修者支持。 什么是三包政策 三包政策介绍 1、三包政策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退货、更换…

    2025年12月5日
    100
  • 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的税率)

    销售税金及附加是什么意思 销售税金是根据商品买卖或劳动服务的流转额征收的税金,是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及附加包括:1.消费税2.营业税 3. 城市维护建设税 4.资源税 5.教育费附加。销售税金是工业企业因发生销售业务而在销售环节缴纳的、直接从销售收入中支付的税金。包括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

    2025年12月5日
    100
  • 反垄断法2020什么时候出来(2020反垄断法什么时候实施)

    反垄断法2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一部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其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共分为8章57条,包括总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等。 2020年1月…

    2025年12月5日
    100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订)

    2014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这是消法实施20 C 试题分析:①错误,全国人大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正司法。②错误,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我…

    2025年12月5日
    100
  • 食品安全特别规定(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中国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有多少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

    2025年12月5日
    300
  • 反不正当竞争法全文(反不正当竞争法全文电子版)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全文内容有哪些?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全文内容太多了,可以直接到网上查。这部法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1993年9月2日通过,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2025年12月5日
    100
  • 中国反垄断法(中国反垄断法拆分企业吗)

    2022反垄断法修订了哪些内容 2022反垄断法修订内容如下: 新《反垄断法》在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了“反垄断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第四条第二款“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则为党领导下的反垄断工作指明了方向和原则。之所以在《反垄断法》中公开明确“党的领导”,其目的在于保障反垄…

    2025年12月4日
    100
  • 反垄断法全文(反垄断法全文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5年12月4日
    200
  • 税收分类编码(税收分类编码版本号)

    税收分类编码是多少 税收分类编码是指在增值税发票升级版中,纳税人开具发票时票面上的商品应与税务总局核定的税收编码进行关联,按分类编码上注明的税率和征收率开具发票。 纳税人通过升级后的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

    2025年12月4日
    500
  • 特种行业管理(特种行业管理条例细则2020)

    公安机关特种行业管理范围 法律分析:特种行业是指工商服务业中内容复杂,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而需要进行特殊管理的行业。列为特种行业的有: 1、旅馆业(包括旅社、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有接待住宿业务的办事处、培训中心、住客浴室、度假村等) 2、印铸刻字业(包括印刷、排版、制版、装订、覆膜、复印、打字、…

    2025年12月4日
    2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