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公房又称为公有房屋,一般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公房承租人不具有其房产证,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只能租住不能处分,不得作为个人财产继承。
按照民法典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公房并非死者个人财产,不属于遗产,当然不发生继承问题。
公房租赁权不属于承租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与出租人协商承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五条
国家机关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六条
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对其直接支配的不动产和动产,享有占有、使用以及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收益、处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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