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赔偿责令退赔规定是什么?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刑事赔偿责令退赔规定是在刑事赔偿案件当中,法院会判决责令退赔。但是咱们退赔这样的一种方式的话,实际上并不属于财产刑罚当中的那一种。我们国家财产刑罚是一种附加型,比如说罚金和没收财产等方式。

一、刑事赔偿责令退赔规定是什么?

刑事赔偿责令退赔规定是在刑事赔偿案件当中,法院会判决责令退赔。首先,这不属于财产刑的内容。财产刑作为附加刑,是相对于主刑中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罚而言的,体现在大多数侵犯人身财产权利的法律条文中的,如罚金、没收财产等,其执行的对象属于国家所有。 责令退赔也不是附加刑的种类。其次,责令退赔不是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判决刑罚种类。一定程度上“责令退赔”解决的是民事主体间的债务纠纷问题,较多的具有民事赔偿性质。 责令退赔是针对犯罪分子违法所得财物,有明确具体的被害人,换言之,被害人因为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情况设计的,其本质属于民事赔偿。然而,直接在刑事判决中体现,除上文提到的金额可能违背当事人意志、背离法律事实以外,还有可能导致无法执行。

原则上,体现确定财产数额的生效法律文书,都有可供执行的标的和内容,经权利人申请,都是人民法院的执行对象。但是实践中,执行工作更多的依赖于最高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最高法院1998年《执行规定》以及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2009年7月17日),以列举方式明确了若干执行事项,而“责令退赔”的判决,不符合其中任何一条规定,实践中无法立案、无法执行。 既然不能申请执行,那么可否由法院主动执行呢 刑事法律规范中,主动执行的仅限于附加刑,采用随时追缴制。对于“责令退赔”一般是在司法审理程序中解决,而不是执行程序。一方面,这是现行执行法律冲突的结果;另一方面,这也是审执分离导致的司法困境,既然法院不能执行,那么法院也不能如此审理、如此判决。

二、责令退赔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一)对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学习理解不透彻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其中确定由法院执行的判决、裁定包含了“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自然就包括刑事判决、裁定具有“责令退赔”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条第(一)项将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规定为“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其中未将具有“责令退赔”内容的刑事判决纳入可申请执行的范围。但实际上,该司法解释第2条第(六)项还规定了“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这是一个兜底条款,正好能与《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相衔接,直接为“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的执行提供了法律依据。尽管民诉法未明确规定“责令退赔”的判项是申请人依照判决、裁定申请执行,抑或由法院刑事审判部门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但这不能成为法院不予执行上述内容的理由。

(二)对具有“责令退赔”内容的刑事判决的执行不够重视

长期以来,很多法官由于思想认识上的偏差,还存在“重刑轻民”思想,特别是在刑事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以刑事为主、民事为辅,以定罪量刑为主、民事赔偿为辅,以被告人赔偿为主、被害人追偿为辅的主导思维。对这类案件的处理,注重对被告人的定罪量刑,认为只要执行了自由刑和生命刑,刑罚的作用就实现了,不重视或者忽视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在现行刑事法律背景下,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平等保护刑事当事人合法权益已成为刑事司法的重要指导思想,但在关乎刑事被害人生存权利的民事退赔问题上,受立法和司法保障层面的客观因素制约,亦是保障不到位的原因之一。

(三)对犯罪分子的合法财产,以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为由不予执行

刑事判决生效后,被害人针对涉及“财产刑部分”向法院申请执行被告人的财产。法院在审理阶段查明被告人已将违法所得全部挥霍且无法追缴,执行机构在执行阶段发现被执行人有合法财产,但因不能证实是犯罪所得或犯罪所产生的利益,受现行法律及立法精神所限制,不能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

在刑事赔偿案件审理完毕之后,是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判决的,因为法院当中也明确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的内容。很多法院会责令退赔,但实际上这样的一种方式并不属于具体的财产性范围。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29204.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7:43:49
下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7:44:02

相关推荐

  • 猎枪打猎犯法吗(用猎枪打猎被判非法狩猎)

    对持有气枪行为进行罪与非罪的判断时,要坚持以刑法谦抑性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和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为指导;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实质标准,以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为法律标准。 对于行为人持有气枪的行为,我们可以从客观方面与主观方面分别分析: 客观方面:当前枪支鉴定制度中存在枪支标准不合理、刑法、行政标准冲突等问题,辩护人以及相关机关都应该根据重新界定并细…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500
  • 枪支管理法处罚规定(枪支管理法处罚及判刑)

    非法持有枪支 后果……很!严!重! 微普法 什么是非法持有枪支罪? 非法持有枪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是违法犯罪行为。 非法持有枪支有什么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300
  • 偷摩托车抓到怎么判刑(盗窃摩托车案件立案标准)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判处被告人石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责令被告人石某退赔被害人梁某经济损失4千余元。 2021年5月2日被告人石某发现被害人梁某停在楼梯间的女士摩托车没上锁,于是用接驳电线的方式偷走该摩托车。随即骑摩托车逃离现场。经鉴定,该摩托车价值为4千余元。2021年5月7日被告人石某趁被害人游某家中无人之际,…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400
  • 窃听手机犯法吗(非法窃听监控罪的量刑标准)

      针孔摄像头偷拍、电子设备作弊……   广大群众无论以何种方式得到窃听、窃照器材,应及时销毁或移送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违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线索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在酒店宾馆乃至自己家里被针孔摄像头偷拍,在考场上利用微型电子设备传递答案,近年来,这两类案件屡屡见诸报端。而上游的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设备的…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400
  • 肇事逃逸怎么处罚(撞伤人肇事逃逸的后果)

    什么叫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车辆的驾驶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为了躲避法律的刑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的违法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了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要也是指依照…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600
  • 吸笑气犯法吗(2022对笑气的最新规定)

    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笑气”,学名一氧化二氮,无色有甜味气体。人吸入该气体后,会丧失痛觉,同时脸部肌肉失控,出现诡异的痴呆笑容,因此该气体得名“笑气”。长期吸食“笑气”,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损害,危害丝毫不亚于毒品。10月20日,太原市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信息,近日,警方打掉了一伙贩卖“笑气”的违法犯罪团伙。 2021年8月以来,太原市公安局尖草坪分局禁毒大队…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400
  • 刑法261条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1条)

    违反抚养义务承担的法律责任主要是民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可能构成遗弃罪,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构成遗弃罪的行为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律依据】 《刑法》第261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婚姻法》第21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500
  • 贩卖毒品负刑事责任的年龄是多少(贩毒刑事责任年龄)

    自己不用出钱,还能免费获得好处,何乐而不为?可你有没有想过,有些东西是禁忌,就像伊甸园的禁果,你经不住诱惑食之将身陷囹圄。毒品,就是禁忌,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贩卖毒品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可就有人不仅热衷代购蹭吸还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近日,南丰县检察院就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了这样一起案件,被告…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500
  • 考生伪造清华录取通知书怎么处理(伪造录取通知书的定罪标准)

    近日,热播剧《法医秦明之读心者》中,刘丽丽@马栗M 伪造高考录取通知书被父亲打耳光的剧情引发网友热议。追剧普法两不误,不论是想满足虚荣心,还是想欺骗亲友,伪造录取通知书的行为都是非正当性的。由于录取通知书需要加盖作为事业单位的学校的印章,伪造印章的行为既可能是治安违法行为,也可能涉嫌犯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400
  • 北海律师案件的结果(律师伪证案最终结果)

    全国律协新闻发言人蒋敏介绍,河南省许昌市律师协会因海涛律师未经当事人委托,以律师名义介入案件,给予其中止会员权利八个月的处分。2019年4月11日,河南省许昌市律师协会接到河南省律师协会的投诉转函,反映河南名人律师事务所海涛律师(执业证号:14110200210568216)违规执业。经许昌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海涛律师确有在未取得当事人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代替…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400
  • 老人砍伤闹事者获刑案件(关于老人砍伤经典案例讲解)

    案情回顾:2017年8月,39岁的杨庆全酒后从地上捡起石头打砸杨成杰家厨房。杨庆全随后拿着石头追赶此时从屋里走出来的杨某冰(杨成杰的孙子)。时年74岁的老人杨成杰知晓后,拿着钩刀出门追赶。在一片竹林,杨成杰看到杨庆全用手掐着孙子的脖子。杨成杰喊“快放手”,但杨庆全不肯放手。老人上前,用钩刀砍击杨庆全,致其轻伤一级。 案发后临高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600
  • 认罪认罚量刑能减刑多少(判缓刑前的10个征兆 )

    程晓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前首都检察官,曾荣获北京市优秀公诉人等称号,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德恒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研究员,主办一系列有重大影响力的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及刑民交叉案件、涉黑案件等,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 认罪认罚案件,对于量刑从宽的幅度该如何具体把握? ——兼论针对鲁检会[2019]10号第40条…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500
  • 失踪几年可以宣告死亡(失踪立案标准 )

    《民法典》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第四十七条 对同一自然人,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死亡,有的利害关系人申请宣告失踪,符合本法规定的宣告死亡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宣告死亡。 《民法典》规定对于宣告自然人失踪的法定期间为下落不明满2年,对于宣告自然人死亡的法定期间为4年,因此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必然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要求,宣告死亡的法律后果同时也能达到宣告失踪的后果要…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500
  • 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因伤致残的赔偿标准)

    职工发生工伤后哪些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为了方便广大职工了解工伤保险相关知识 小编梳理汇总了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 一起来看看吧! 01 什么情况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02 哪些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400
  • 行政拘留对子女的影响(巧妙删除行政拘留案底 )

    首先说答案:会留下违法记录的,但算不上是案底!对子女基本没有什么影响。接下来我们多了解一些。#2021 生机大会# 1.什么是案底? 案底是民间的一种称呼,并不是正规的法律语言,一般而言,案底指的就是犯罪记录,而非违法犯罪记录。 犯罪记录就是由于某个人犯罪了,而在司法机关所留下的记载,一般记载于公检法等司法机关的档案中。 题主所提问的嫖娼的行为属于治安违法的…

    刑事辩护 2025年6月7日
    7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