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主左转转了一半被直行撞或者左转弯已完成被直行车撞责任的划分,两车车主可以先自行协商,保留现场证据,如果车辆可以移动的,将车辆移至不妨碍对于交通的地方,然后双方当事人在对交通事故的赔偿进行协商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
(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对于如果是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是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那么交警是可以依据双方车主的违法行为,比较容易对双方车主的责任作出判定。而在没有的情况下,通常是要转弯的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过,如果没有就是左转车辆的责任。
对于上面的情况,虽然也是直行撞左转,但是属于“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图中车辆B是左转,不过位置是在直行车辆A的右方,此时是左转的B车拥有优先通过的权利,直行的A车没有进行礼让而撞上B的,那就是直行A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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