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在异地的,离婚可以办理,但是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而不能协议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决定诉讼离婚的,起诉方通常是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这是“原告就被告”原则的体现。
但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或者起诉方是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的,则应向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dubo、xidu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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