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离婚后房屋公证的程序:
1、夫妻双方当事人准备财产公证的相关材料;
2、双方亲自共同到住所地所在的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
3、公证处对公证事项和材料进行核实;
4、公证处的工作人员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符合公证条件的,依法为其办理公证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夫妻双方依法出具财产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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