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引起公司股权变动的几种情形,包括股东之间主动转让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第三人转让股权、因股权的强制执行引起的股权转让等。那么,股权转让的适用条件有哪些?以下,是由知芒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

股权转让的适用条件

一、股东之间主动转让股权

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即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地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也不需要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是,国家有关政策从其它方面又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作出限制:像国有股必须控股或相关控股的交通、通信、大中型航运、能源工业、重要原材料、城市公用事业、外经贸等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之间转让出资不能使国有股丧失必须控股或相关控股地位,如果根据公司的情形确需非国有股控股,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方可。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第三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可见,股东向股东以外第三人转让股权时不需要履行股东会的决议程序,只需股东将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意见,从而绕开股东会无法或者很难着开的难题(新公司法第38条删除了股东会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的职权),由旧公司法的股东会的集中统一决策权转变为新公司法的股东个体的分散个别同意权,充分体现了资本自由流动的原则。此处出让股东的通知义务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书面通知的转让事项应当包含拟受让人、拟转让价格、合同价款、支付方式等,以便其他股东作出合理判断,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因股权的强制执行引起的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股权作为一项民事财产权利,可以成为强制执行的标的。股权的强制执行是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的执行程序,依据债权人的申请,在强制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时,以拍卖、变卖或其他方式,转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的一种强制性转让措施。

因股权强制执行引起的股权转让,除应符合一般股权转让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或受下列因素的限制:

1、有强制执行的依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依据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支付令及其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上列执行依据应当具有给付内容,否则不应作为强制执行股权的依据,不能扩大解释。

2、执行时履行通知义务。保护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只有其他股东依法放弃了优先购买权的,才可强制执行转让。

3、股权强制执行的范围应限于执行依据所确定的数额及执行费用。

四、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引起的股权转让。

新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谓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是指当股东会议决议事项与股东有重大利害关系时,对股东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请求收购其股权,也即退股,它是对股权转让的特殊救济途径。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因股东间的压制,公司僵局及股东个人情况的变化等使得以退股为目的而发生的诉讼逐渐增多,但法律又无明文的规定或其它的救济手段,针对上述现状,新公司法突破了传统的资本制度的理念引入了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

异议股东的股权回购请求权作为股东股权转让的特殊救济途径,根据新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精神,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的条件在实体上应当符合法律三种情形之一;在程序上要求,提出异议回购请求权的股东必须是在股东会上对上述事项的决议投了反对票的股东,其他股东则无权行使该项权利。

五、股东资格的继承取得引起的股权法定转让。

新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民死亡后其遗产依法由其继承人继承,股东的出资作为股东的个人合法财产,在自然人股东死亡后,也应由其继承人依法继承,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后,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了股权,依法享有资产权益,参与重大决策等各项股东权利。同时新公司法在这里对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作了除外的规定。即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不能继承股东资格,这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与公司的其他股东之间并不一定存在相互信任的关系。如果股东不愿意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继承其股东资格,那么在制定公司章程或依法修改公司章程时,可以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不能继承股东资格,如果是这样,那么,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在继承该股东的出资额后,不能当然成为公司的股东。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26688.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7:10:25
下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7:10:40

相关推荐

  • 公司注册地址可以是住宅吗

    问题解答: 公司的注册地址,可以是住宅。公司只要能够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供其对住宅享有使用权的文件,经登记机关审核通过后,该住宅就可以作为公司的办事机构所在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

    公司法 2025年5月27日
    600
  • 股权转让手续多少天

    问题解答: 股权转让手续只要申报变更的备案资料齐全,当日可办结,一般情况下自发生变动之日30日内完成变更。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

    公司法 2025年5月27日
    500
  • 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问题解答: 解散清算是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处理经济上破产时债务如何清偿的一种法律制度,公司解散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有: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2、清算程序不同;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 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

    公司法 2025年5月27日
    600
  • 谁能当法定代表人

    问题解答: 能当法定代表人的是,公司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具体的任职情况可由公司章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公司法 2025年5月27日
    400
  • 股权转让多久可以重组

    问题解答: 股权转让后,如果公司具有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者清偿可能的,就可以重组,申请重组要向法院提出申请。或者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被宣告破产前,也可以申请重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

    公司法 2025年5月27日
    600
  • 公司法规定清算组成员是如何产生的

    问题解答: 当公司因经营不善不得不面临破产时,就要开展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根据中外合资企业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清算组(清算委员会)的成员一般应在董事中选任。董事不能或不适合担任时,可以聘请中国的注册会计师、律师担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司法 2025年5月27日
    700
  • 股东不同意可以强制清算吗

    问题解答: 股东不同意可以强制清算。公司需要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如果公司逾期不清算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来清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

    公司法 2025年5月27日
    800
  • 公司债务能否抵销

    问题解答: 公司的债务能抵销,但必须是当事人互负债务,并且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的,才可以约定与一方的到期债务相抵销。但是如果当事人约定公司债务不能抵销的,则不可以抵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

    公司法 2025年5月27日
    600
  • 股权质押后企业上市进程有何影响

    问题解答: 股权质押是一种股东正常的融资行为,能够增加企业经营资本,促进上市进程。但股权质押可能影响到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或是实际控制人的变更。股权质押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

    公司法 2025年5月27日
    600
  • 股东应付的出资款与公司对其的债务能否抵销

    问题解答: 股东债权与未履行的出资不能相互抵销,除此之外,股东可以其对公司债权抵消其出资。允许股东的出资义务和其债权相抵销,则无疑等于赋予股东债权具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的地位,会损害公司其他债权人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

    公司法 2025年5月27日
    800
  • 公司破产清算财产评估程序

    问题解答: 公司破产清算财产评估有以下程序: 1、成立清算组; 2、审查企业提供的破产基准日资产负债表及相关会计资料; 3、对企业破产基准日资产进行全面清查、核实、登记、造册、评定估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

    公司法 2025年5月27日
    500
  • 股权代持什么意思

    问题解答: 股权代持股权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是指实际出资人与他人约定,以该他人名义代实际出资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一种股权或股份处置方式。在此种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往往仅通过一纸协议确定存在代为持有股权或股份的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

    公司法 2025年5月27日
    400
  • 小规模公司转让被骗怎么办

    问题解答: 小规模公司转让被骗的,如果具有欺诈、被胁迫等可撤销的情形的,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转让协议。受损害方也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

    公司法 2025年5月27日
    600
  • 收账公司合法吗

    问题解答: 收账公司不一定合法。如果收账公司是依法设立登记的,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颁发营业执照的,则是合法的。如果是未经登记注册、擅自经营的,则该收账公司不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申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二)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

    公司法 2025年5月27日
    700
  • 公司分立的程序是怎样的

    问题解答: 公司分立的程序是,首先作出分立的决议;然后将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其次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通知债务人并公告;最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第一…

    公司法 2025年5月27日
    6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