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是什么意思(债务人和债权人通俗解释)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法外狂徒看到,优惠更多

债权人是什么意思(债务人和债权人通俗解释)

【裁判要旨】1.民法典施行前,债务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并未列举在《合同法》第74条规定的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中,但法律不可能完全列举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债权的所有形式。《合同法解释(二)》新增“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三种情形。由此,从上述补充规定可见,既有规定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系不完全列举,而非完全列举。2.《民法典》第539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民法典》在《合同法》第74条的基础上增加“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这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说明债务人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债权人撤销权的题中之意。故在民法典施行前,债权人可以依据《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担保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最高法民申2757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第三人):周逸诚,男,汉族,1962年12月7日出生,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正权,安徽权祯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投资2234海外第七号基金公司(
Investments2234OverseasFundVIIB.V.)。住所地:荷兰王国阿姆斯特丹市,阿姆斯特尔广场1号,伦勃朗大厦27楼。

代表人:YorkChen,该公司授权代表。

二审被上诉人(一审被告):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湖南路1号凤凰广场B座19层。

代表人:孟兰凯,该公司管理人负责人。

一审第三人:江苏金泰贸易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虎踞路55号。

法定代表人:李金芳。

一审第三人:重庆佳怡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大渡口区建设村46幢1号。

法定代表人:陈光渡。

一审第三人:河南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郑州市东明路218号索克大厦。

法定代表人:安永捷。

一审第三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海安县城黄海大道(西)268号2幢。

法定代表人:严圣军,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何小华,该公司工作人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颖,该公司工作人员。

一审第三人:杭州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华浙广场1号27D室。

法定代表人:郎冠男。

一审第三人:江苏中科建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都司巷1号4楼。

法定代表人:郎冠男。

一审第三人:武汉擎淞商贸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解放大道204号中环新天地12层1205室

法定代表人:陈超。

一审第三人: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南路2078号深港豪苑名商阁21、22楼。

法定代表人:吴荣俊。

一审第三人:河南省全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郑州市紫荆山路9号中孚紫东苑1号楼10楼D座。

法定代表人:杨清治。

再审申请人周逸诚因与被申请人投资2234海外第七号基金公司(以下简称基金公司),二审被上诉人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恒公司),一审第三人江苏金泰贸易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公司)、重庆佳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怡公司)、河南科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科健公司)、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楹公司)、杭州科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科健公司)、江苏中科健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中科健公司)、武汉擎淞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擎淞公司)、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深港公司)、河南省全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网通讯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不服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苏民终51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周逸诚申请再审称:(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八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仅限于上述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长恒公司为佳怡公司提供保证担保不属于上述条文明确规定的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依法不应撤销。(二)基金公司的撤销权已经消灭。基金公司在2013年3月4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就已经知道撤销事由,行使撤销权的时间也并非2014年3月7日向一审法院邮寄立案材料之日,而是2015年5月重新递交诉状之日。(三)长恒公司为佳怡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未对债权人造成损害。2011年3月28日长恒公司为佳怡公司提供担保时,负债与资产大致相当,并未损害基金公司的债权。(四)周逸诚、长恒公司、佳怡公司均为善意。长恒公司是包括本案借款人在内的所有科健系企业的控制人,科健系企业的借款基本都由长恒公司联系安排,也基本由长恒公司使用或安排使用,为科健系企业债务到期后甚至进入法院执行程序后提供担保是其一贯做法,均为善意。综上,周逸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的规定申请再审。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审查的主要问题为:(一)债务人为他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行为是否属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对象;(二)本案担保行为是否符合撤销权行使的条件,即是否对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担保权人知道该情形;(三)撤销权的行使是否超过法定期间。

一、债务人为他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行为是否属于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对象

周逸诚认为,债权人撤销权的范围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债务人提供担保不在此列,不应撤销。但法律不可能完全列举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债权的所有形式。列举不全导致实务中出现问题后,在总结审判实践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形成填补法律漏洞的对策,制定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新增“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三种情形。从司法解释的补充规定可以看出,既有规定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系不完全列举,而非完全列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尚未开始施行,但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基础上增加“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这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说明债务人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债权人撤销权的题中之意。债权人撤销权的立法目的在于通过特别允许债权人干涉债务人对其财产的自由处分,使债务人的责任财产维持在适当状态,以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基于这一立法目的,应当认为债务人的行为导致其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妨碍债权人实现的,即可成为撤销权行使的对象。债务人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增加了自己的债务负担,具有减少责任财产的法律效果,可能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因此债权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担保行为。原判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审理本案,并无不当。

二、长恒公司为佳怡公司提供的6项保证担保是否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1.基金公司债权成立后,长恒公司再为佳怡公司提供担保时,长恒公司的责任财产已不足以清偿数个并存的债权。

周逸诚主张,2011年3月28日长恒公司为佳怡公司提供担保时,长恒公司还有股票分红、对外投资等资产,加上西藏城投股票总计资产超过12亿元。但周逸诚未能提供证据证明长恒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持有其他资产的具体明细。长恒公司彼时资产仅为直接持有的西藏城投股票和科健营销公司股权,价值约10亿元,这一数值亦与周逸诚的计算一致。

周逸诚认为,二审法院认为长恒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负债超过17亿元”系错误采纳了基金公司推算的债务本金和利息。但在二审中,长恒公司缺少审计所必要的资料,未提交证据证明其2011年3月28日的负债数额,本次申请再审亦未提交证据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基金公司提供了(2012)宁商破字第14号之六《民事裁定书》证明长恒公司2012年9月13日的负债总额,并依据平均年利率推算出2011年3月28日长恒公司的负债额,而长恒公司未提供证据。在此情况下,二审法院采纳基金公司计算的负债额,于法有据。

2.基金公司和周逸诚的债权同属普通破产债权,在长恒公司破产清算时按比例分配影响了基金公司的债权实现。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9月13日作出(2012)宁商破字第14-1号民事裁定,受理周逸诚对长恒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15年11月23日,裁定确认无争议债权1547205766.62元成立。由于管理人清核资产总价值约598981800元,长恒公司不能偿还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2016年8月19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告长恒公司破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在本案中,基金公司的债权系2007年6月20日从信达公司处受让,周逸诚的债权系2011年3月30日从佳怡公司处受让,均为无偿担保债权,同属普通破产债权。在长恒公司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时,基金公司和周逸诚能够获得的清偿财产将按照比例分配。因此长恒公司提供的六项保证担保,显然影响了基金公司的债权实现。

综上所述,2011年3月28日长恒公司负债额约17亿元,资产总额约10亿元,在不具有足额资产清偿债务的情况下仍对外提供担保,对基金公司造成了损害。周逸诚主张以本金清偿率判断是否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三、相对人佳怡公司、受让人周逸诚是否知道长恒公司的保证行为会对基金公司造成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八条,将债务人的相关行为区分为两类:“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放弃未到期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的,只要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即可行使撤销权;“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还需具备“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这一要件。

类比既有法律规定,同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应当认为债权人撤销债务人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行为时,该行为除了要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外,还需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这一情形。

周逸诚主张,长恒公司为佳怡公司提供担保是为了中科建公司的重组,长恒公司、佳怡公司、周逸诚均为善意。实际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并没有将主观上是否存在恶意作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成立撤销权的要件是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同时对部分情形要求“受让人知道”。因此就长恒公司提供担保这一行为而言,债权人撤销权的要件也并不包括佳怡公司、周逸诚的主观恶意,只要求佳怡公司、周逸诚知道或应当知道长恒公司的担保行为会损害债权。

就相对人佳怡公司、受让人周逸诚而言,其债权转让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综合考虑拍卖、担保及转让过程,可以认定佳怡公司、周逸诚应当知道长恒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1.佳怡公司、周逸诚知道其购买的债权均是不良债权,长恒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极有可能承担责任。佳怡公司于2011年3月14日一次性买入大量不良债权,2011年3月28日长恒公司出具担保函提供担保,2011年3月30日周逸诚从佳怡公司处受让债权。此后佳怡公司、周逸诚于2011年4月30日就向长恒公司等发出了《债权转让及催收通知》主张债权。此外,擎淞公司于2011年4月11日已向长恒公司寄送了债权转让通知,告知债权转让给周逸诚,而长恒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出具保函,为该债务提供担保。由此可知,佳怡公司、周逸诚在长恒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时均知道,长恒公司有极高可能性需要承担责任,且随时可以直接要求长恒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2.佳怡公司从长恒公司处取得保证担保的过程存在不合理之处。佳怡公司于2011年3月14日通过拍卖取得了债权,但是长恒公司在没有收到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就为佳怡公司数亿元的债权出具了担保函。周逸诚在再审申请中提交新证据,证据1《拍卖成交确认书》,证据3《关于科健系债权拍卖转让的函》,用以证明佳怡公司取得债权真实。本院认为,证据1仅能证明佳怡公司通过竞拍取得本案债权,不能证明长恒公司为佳怡公司提供担保的合理性;证据3载明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粤财公司)向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债务重组金融债权人委员会出具通知函的时间为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而长恒公司提供担保的时间是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早于通知函的时间。

3.周逸诚从佳怡公司处受让债权存在不合理之处。据佳怡公司、周逸诚陈述,佳怡公司2011年3月14日经拍卖取得债权时向广东粤财公司支付了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金,长恒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提供保证担保,周逸诚于2011年3月30日从佳怡公司处取得债权,将5050万元直接汇付至广东粤财公司,佳怡公司未从交易中获利。对此交易过程,一审和二审时佳怡公司、周逸诚均未提交以下三项证据中的任何一项:1.佳怡公司向广东粤财公司支付债权转让款的证据;2.周逸诚向佳怡公司支付债权转让款的证据;3.周逸诚向广东粤财公司支付剩余转让款的证据。

周逸诚在再审期间提交新证据2《收款收据》,证明广东粤财公司于2011年4月2日收到佳怡公司拍卖成交款6050万元;新证据4佳怡公司收条,证明佳怡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收到周逸诚支付的债权转让款16685306.77元。本院认为,上述两项新证据不应予以认可,理由如下:首先,《收款收据》与周逸诚二审陈述存在出入。《收款收据》中载明的汇款方为“重庆佳怡实业有限公司”,但二审时周逸诚称佳怡公司仅向广东粤财公司支付了1000万元保证金,剩余的5050万元系周逸诚直接汇款给广东粤财公司,收据当中载明的汇款人与其陈述存在矛盾;其次,佳怡公司收条缺乏证明力。周逸诚二审时并未提及其向佳怡公司支付了转让对价,双方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亦未约定周逸诚应向佳怡公司支付对价。在二审法院质疑了佳怡公司未从此交易安排中获利、不符合商业常理后,周逸诚才在再审中提交收条,载明周逸诚向佳怡公司支付16685306.77元。该证据为复印件,未提交原本原件,未提交银行流水明细等其他辅助证据,仅有佳怡公司盖章,对于超过一亿元的交易而言,形式过于简单,也不符合一般公司的财务规范;同时该证据的提供人佳怡公司与周逸诚存在利害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五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本院对上述两项证据不予认可。

综合考察债务人长恒公司与相对人佳怡公司、周逸诚之间的交易过程,包括订立合同的过程、合同履行情况等,可以认为佳怡公司、周逸诚应当知道长恒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综上所述,长恒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出具的6份担保函为他人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对债权人基金公司造成了损害,并且佳怡公司、周逸诚应当知道该情形,符合债权人撤销权的要件。二审法院予以撤销正确。

四、二审判决认为基金公司撤销权除斥期间未过,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周逸诚主张,基金公司的撤销权已经消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周逸诚认为在2013年3月4日长恒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基金公司就已经知道了撤销事由,且基金公司行使撤销权之日并非2014年3月7日向一审法院邮寄材料之日,而是2015年5月重新递交新诉状之日。

除斥期间自基金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而撤销事由是长恒公司为周逸诚提供担保将有害于债权的实现这一事实。在2013年3月4日,基金公司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对周逸诚的债权人身份、会议主席身份提出了异议,并质疑周逸诚债权的合法性,此时基金公司尚不清楚周逸诚债权的数额、担保是有偿还是无偿、有无其他交易安排,亦无法判断该担保行为是否有害于债权的实现;直至2013年3月7日基金公司查阅了周逸诚的全部债权资料后,才能够确定长恒公司的担保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债权,亦即知道撤销事由。周逸诚主张基金公司自2012年开始就对周逸诚的债权情况进行了“尽调”,但未能提供证据证明,不应采纳。

就基金公司行使撤销权的时间而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权以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行使的具体时间点是当事人提起诉讼的时间,而非立案时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撤销权虽适用除斥期间而非诉讼时效,但诉讼时效中断和行使撤销权的法律要求是一致的——行使民事权利。因此以诉讼方式行使撤销权的,其行使权利的时间节点应为提交起诉状的时间。基金公司于2014年3月7日向一审法院寄出了起诉状,属于在一年除斥期间内行使撤销权。周逸诚主张以法院立案时间、提交新诉状的时间作为行使撤销权的时间,于法无据,不予支持。因此二审法院认定基金公司提起诉讼时并未超过除斥期间,适用法律正确。

综上所述,周逸诚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周逸诚的再审申请。

审 判 长  李桂顺

审 判 员  奚向阳

审 判 员  王蓓蓓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法 官 助 理  张 梅

书 记 员  房建屹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法外狂徒,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26459.html

赞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5年11月28日 02:39:37
下一篇 2025年11月28日 02:39:43

相关推荐

  • 公司并购案例(快递公司并购案例)

    企业并购成功案例有哪些? 这里给你提供一些Intralinks平台企业并购的成功案例。Intralinks公司为遍及全球各国、各行业的客户提供安全、创新、提高生产力的解决方案,助力高价值并购、债务资本市场和银行交易。比如美 国桑普拉能源公司(Sem pra Energy)使用Intralinks,完…

    2026年10月11日
    000
  • 公司法解释二(公司法解释二2021)

    公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 因为实践中,公司解散不依法进行清算的现象非常突出,严重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您提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和二十一条主要是为了对于依法负有清算义务的主体规定了其不适当履行清算义务的民事责任,以规范目前不诚信的市场环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

    2026年10月11日
    000
  • 如何查店名是否被注册(查店名有没有被注册怎么查)

    怎样查店名有没有被注册 我们在注册公司或者与一些公司寻求合作时,往往会有这样的疑问,公司名字有没有被注册过。如何查询公司名字有没有注册过。 电脑:华为MateBook14 系统:Windows10 软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1.0 1、我们打开电脑进入浏览器后,在百度搜索输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

    2026年10月11日
    000
  • 注册一个公司需要多少钱(注册一家小公司需要多少钱)

    注册公司需要多少钱? 个人注册公司的费用全部下来最低需要1600元左右。 1、准备材料复印件:10元以内(提前准备好,在办证点会贵一些) 。 2、刻章(5个):340元 。 3、网络报税的密钥:一个国税,一个地税加起来500元左右/年。 4、公司银行开户:各大银行几百上千不等。 注册公司需要多少费用…

    2026年10月11日
    000
  • 影视律师(影视律师精英)

    王晓晨在《好好说话》中饰演的律师郁郁不得志,其根本原因是什么? 《好好说话》这部剧,开播后,收视率很低。甚至有网友大呼,根本看不下去。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Sunny。很多网友认为剧中的律师Sunny有点粗心,甚至过于浮躁。完全不符合律师的身份,和其他演员说话的时候,表情也太浮夸了。所以很多网友给了很…

    2026年10月11日
    200
  • 注册咨询公司(注册咨询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注册咨询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需具备的条件有很多,主要有公司股东、监事、董事、确定公司名称、核定经营范围、考虑注册资本、获得相应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1、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成立时,可以设监事会(需多名监事),也可以不设监事会,但仍然需设一名监事。一人有限公司。股东不能担任监事;二人及…

    2026年10月11日
    000
  • 办理营业执照去哪个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去哪个部门办理)

    营业执照在当地什么地方办理 法律分析:办理营业执照通常是去当地工商部门进行办理。申请营业执照的流程为: 1、申请人注册;2、申请人网上申请;3、受理、审核、决定;4、领取电子营业执照或电子登记通知书;5、存储电子档案。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

    2026年10月11日
    100
  • 个人创业怎样开公司(个人如何创办公司)

    个人创业怎样开公司 创业开公司流程是: 1、对公司的名称和组织形式进行确定; 2、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3、核准通过后,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确定经营场所、经营范围、制定公司章程等; 5、携带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相关部门申请办理营业登记。 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

    2026年10月10日
    000
  • 公司制(公司制度怎么制定如何建立)

    什么是公司制企业 公司制企业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人数以上的投资者(或股东)出资建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我国目前的公司制企业有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当企业采用公司制的组织形式时,所有权主体和经营权主体发生分离,所有者只参与和作出有关所有者权益或资本权益变动的…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劳务派遣公司资质要求(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什么资质吗)

    开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什么资质 申请劳务公司资质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两百万元;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基础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温馨提示:以上解释仅供参考,具体以工商局规定为准。 应答时间:2021…

    2026年10月10日
    000
  • 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亏损母公司如何处理)

    什么是国企的全资子公司 1、国企的 全资子公司 具有一定的行政性。 2、国有企业的全资子公司是 国有独资公司 。 3、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出资设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

    2026年10月10日
    000
  • 如何注册投资公司(如何注册投资公司)

    投资公司注册需要什么条件 个人投资公司注册条件如下: 1、要有公司的名称。 2、要有适合公司经营规模的经营场所。 3、有公司的章程,如果是两人以上合作创办公司,还需要提供股东合作协议。 4、公司的认缴注册资本要达到相应的限额,如果你和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的认缴注册资金为…

    2026年10月10日
    000
  • 公司法人的责任(公司法人的责任子女)

    公司法人主要负责哪些法律责任 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形下的刑事责任; 2、代表公司进行民事赔偿的民事责任; 3、代表公司承担行政处罚或处分的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办个劳务公司要多少钱(办个劳务公司要多少钱一个月)

    办理劳务公司需要多少钱? 费用一般200万左右,后期需要办理许可证。注册公司价格不确定,一千至两千元左右,自行办理不需要费用,办理许可证需自行办理,条件较为苛刻。劳务公司的经营是需要人力资源许可证的,较为复杂人力资源许可证为后置审批,前期可以和正常公司一样注册。代办公司收费。 扩展资料 办理营业执照…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公司管理制度完整版免费(公司管理制度最新)

    我想要一份公司管理制度大全 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企业口号 企业精神 经营理念 员工守则 职业道德守则(试行) 厂规 工资、福利待遇制度 考勤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晋升、奖励与处罚规定 企业口号 持之以恒  全力以赴 安全生产 质量第一 客需至上 各负其责 企业精神 务实高效  尽职尽责 团结互助 …

    2026年10月10日
    200
  • 张庭夫妇公司已被认定为传销(张庭公司涉嫌传销)

    张庭夫妇被认定为传销,营收高达91亿,此事将会如何追责? 4月9日关于张庭林瑞阳夫妻经营的公司TST传来了最新的消息,官方正式确定张庭夫妇被认定为传销,营收高达91亿元,张庭夫妇将面临多项处罚。在经过河北市场监督局与各管理部门的多方努力之下,张庭林瑞阳夫妇的公司已经定性为了传销经营,存在严重的违法行…

    2026年10月10日
    000
  • 公司社保补缴(公司社保补缴如何补缴)

    公司社保补缴 公司社保补缴,各地区政策不一样,通常来说可以补缴两年以内的社保。公司不交社保,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对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权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用书面通知,不用提前通知。并且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2026年10月10日
    000
  • 声明格式(个人声明格式)

    声明书格式范文是什么? 声明书格式如下图所示: 范文: 本人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就受聘xxxxx公司事宜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人确认公司已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安全生产状况、职业危害、劳动报酬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二、本人向公司出示的、陈述的任何有关本人自身情况…

    2026年10月10日
    000
  • 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手续(食品生产许可证法人变更需要什么手续)

    更换法人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法人代表更换手续需要: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法人身份证及任免法人的文件和公司营业执照等。公司会委托经办人去处理相关事情,变更法人代表属于重大事项,只有出席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股东表决同意才行。 法律分析 要进行公司法人的变更,首先就要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

    2026年10月10日
    200
  • 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每一位选民接受的委托不超过)

    选民资格转移怎么办理 非本地户籍的居民也有资格在居住地参选。在选举地居住一年以上,如本人要求参加选举,由本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原选区选举机构或是县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出具的选民资格证明,持本人身份证和暂住证,可以在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进行登记。打电话给你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告知你没有住在当地,需要将选民关…

    2026年10月10日
    3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