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贷款属于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债务分割部分,应由双方协议书写,注明贷款的来由、清偿方式、具体清偿时间。
如果是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是夫妻一方的欠款,应当由各自独自处理,不应写进离婚协议书内,但为避免纠纷,可以注明各自欠款由当事人自行处理。
其中一方自愿替另一方进行清偿的,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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