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伙企业法司法解释(最高法关于审理合伙协议纠纷)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法外狂徒看到,优惠更多

裁判要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个人合伙未经清算而对财产予以分割处置,不影响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会对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即,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是合伙企业。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并未规定个人合伙可参照适用合伙企业法,原判决适用法律有误。

裁判文书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晋民申809号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姚江。

委托诉讼代理人:张晓冉,山西瀛航(运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贾晓明。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腾,山西庆新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王成。

再审申请人姚江因与被申请人贾晓明、王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晋08民终127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姚江申请再审称:一、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本案当事人之间是个人合伙,不适用《合伙企业法》的清算规定。《合伙企业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企业破产法》第一条规定:“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合伙企业法》是规定合伙企业行为,破产清算也只有企业才适用。本案当事人之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条:“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之规定建立的个人合伙关系,并非法定的合伙企业。《民法通则》未对个人合伙清算作出规定,根据《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5条“合伙终止时,对合伙财产的处理,有书面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书面协议,又协商不成的,如果合伙人出资额相等,应当考虑多数人意见酌情处理;合伙人出资额不等的,可以按出资额占全部合伙额多的合伙人意见处理,但要保护其他合伙人的利益”的规定,个人合伙终止时,结算或清算不是分割合伙财产的必经程序。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个人合伙需要依法清算的情况下,如个人合伙未能自行清算,依法强制清算与法无据,也无适当的法律程序支持。个人合伙“清算”程序应该更为灵活与务实。原审依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认为没有清算不能分割合伙财产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二、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原审认定事实不清,且在认定事实过程中存在程序错误。原一审确认双方当事人均承认合伙所开店于2015年6月20日终止,却没有认可姚江将财产交于贾晓明、王成,与事实不符。三人在2015年9月11日起将经营管理者和收款账户变更为王成,是在核查报告以后。由此可以确定,姚江在6月20日退出后并没有带走财产,否则也无法进行核查。姚江、贾晓明、王成还在9月11日达成变更经营者和账户的协议,说明合伙人之间对财产的分割有异议,但对财产的交接给贾晓明、王成的事实是认可的。依据常理,原经营管理人在交出经营管理权的同时自然也交出了所管理财产,否则这个交接也没有实际意义,也不符合常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之规定,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通过审计或评估等进行清算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而原审以“本案发回重审裁定强调,必要时通过审计或评估等方式进行清算分割,但一审时上诉人并未要求委托审计鉴定、司法评估”为由驳回姚江的上诉。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应当委托”,既然原审法院没有委托鉴定,说明不需鉴定便可审清合伙财产情况,但却没有判决,存在漏判情形。将没有审清合伙财产状况的“板子”打在姚江身上,是因姚江没有申请,显失公平。因为姚江认为原一审已认定至诚公司是“审计”行为,并对审计结果的三性予以认可,且因诉讼周期较长,合伙财产已被贾晓明、王成处分完毕,无法对其进行评估鉴定。贾晓明、王成应该就合伙财产的处分后的盈余状况进行举证,以确定实际可以分割的合伙财产状况,但贾晓明、王成未就其管理期间合伙财产去向及盈余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九十五条:“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主张成立”之规定,应该认定至诚公司的审计结果可作为合伙财产的分割依据。根据核查报告中“毛利率52%”“店里的净资产为160万元,包括股东投资148.75万元,盈利10.6万元”可知160万元+(160万×52%)=243.2万元,即核查后的财产实际价值要高于核查的价值,考虑近几年物价上涨较快,依160万元对合伙财产进行分割,相当于扣除其销售成本,相对公平。应当鉴定而没有鉴定的“板子”不应该打在姚江身上。如原审法院认为应当鉴定而没有鉴定,则存在程序错误。贾晓明、王成委托了至诚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合伙账目进行审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八条:“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原一审依据“是被告贾晓明请至诚财务公司进行审计”对证据真实性、合法性、客观性予以确认。说明对需要分割的合伙财产的状况是清楚的,达到了民法规定的高度可能性标准,至诚财务公司的审计结果可以作为清算的依据,原审未对合伙财产依法分割,属认定事实不清。如原审对合伙财产认定事实清楚,则认定事实问题存在程序错误。姚江最初为合伙体的执行人,在合伙人间产生信任危机后,主动退出合伙关系,并移交合伙财产。按原审判决结果就会出现,在无法自行清算,法律又无个人合伙清算规定,姚江如不交出执行权,则可依法独自占有合伙财产,这明显对其他合伙人不公平。姚江能在合伙人出现信任危机时交出合伙执行权,并接受如同“审犯人”般的核查,核查结果也证明姚江没有做有损其他合伙人权益的事。之后,姚江坚持多年通过诉讼维权,也充分说明其是想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判决的结果却会让人推导出“你不必依法维权,当初只要不交权,就能利益最大化”的结果。这种结果既不符合法理,也不符合情理,将对个人合伙财产的分割,树立一个极为不好的榜样,不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综上,本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请求对本案进行再审。

贾晓明答辩称:一、原判决认定事实清楚,判决结果合理合法。一审庭审中,姚江承认合伙开店于2015年6月20日中止,故一审法院认定“原、被告均承认合伙开店于2015年6月20日中止。”由于姚江没有向法院提供合伙中止后财产移交的证据,故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均无证据证明资产已移交给对方”,判决解除合伙。

二、本案中,合伙人之间的合伙尚未进行清算,故姚江请求分割合伙财产没有依据。姚江所称的核查报告,并不是合伙人之间的清算报告。贾晓明在合伙时对姚江无条件信任,但姚江却一直未对贾晓明和王成分红,无奈贾晓明才申请财务咨询公司对合伙事务进行核查,但该核查报告明确记载“全部纸质销售单对比完毕后发现几乎所有大客户的销售单均未保存并打印,全部纸质销售单统计收入总计才1246879.5元,而管家婆的收入总额为418万元。”姚江于2015年12月还转走了合伙账上的10万元。姚江辜负了合伙人的信任导致该核查报告不准确,且该核查报告也不是合伙人之间的清算。

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姚江在一审时未申请审计鉴定,故其应当承担不鉴定的法律后果,即合伙财产无法清算的后果,二审法院判决结果合理合法。

综上,请求驳回姚江的再审申请。

本院经审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个人合伙未经清算而对财产予以分割处置,不影响合伙人对合伙债务对外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会对债权人利益造成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一条明确规定:“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即,合伙企业法的适用范围是合伙企业。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并未规定个人合伙可参照适用合伙企业法,原判决适用合伙企业法要求姚江必须与贾晓明、王成在清算后方能主张权利,适用法律有误。

原判决已支持姚江解除合伙协议的诉讼请求,判决解除合伙协议的同时应当根据查明的合伙资产负债情况,对合伙财产进行分配。原审中,姚江为证明其负责经营管理期间的合伙财产状况,提交了贾晓明委托至诚财务公司所作的财务核查报告。原判决对该核查报告也予以采信,即,对于2015年6月20日之前的合伙财产状况,姚江已经完成了其举证证明责任。贾晓明、王成否认该核查报告,需承担相应的举证证明责任,提交反驳证据。原审已查明2015年8月之后,由王成及贾晓明之母负责经营管理合伙事务,则对于2015年8月之后的合伙财产状况,应由贾晓明、王成承担举证证明责任。若贾晓明、王成未能提交反驳证据推翻核查报告,未能提交证据证明二人经营管理合伙事务期间的合伙财产状况,应由二人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原审要求姚江申请审计鉴定或司法评估,对证据规则的适用有误。

原审未查明姚江、王成、贾晓明合伙期间的财产状况,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

综上,姚江的再审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第二百零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严格依法适用指令再审和发回重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指令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法外狂徒,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21994.html

赞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5年11月28日 00:55:01
下一篇 2025年11月28日 00:55:07

相关推荐

  • 固定资产融资(固定资产融资性质)

    什么是融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融资指的是企业由于资金缺乏,或资金周转暂时困难,或为了减少投资风险,借助于租赁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而租入的固定资产。承租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则该固定资产不属于出租人,其所有权应归属于承租人。 什么是固定资产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是指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

    2026年10月11日
    000
  • 小公司规章制度(小公司规章制度表简洁)

    中小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第三十六条:员工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每台设备由直接操作者负责保养。 第十六条:公司每一位员工必须按公司要求参加会议 第六条、上好门锁:请求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卫生管理制度 1,保持其清洁卫生,批准同意后休假。 第七条:参加企业民主管理的权利第一章、人员培训会议,经公司领…

    2026年10月11日
    000
  •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公司法司法解释二2021)

    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 关于最高人民法院 公司法 司法解释 为第一条 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 法规 和司法解释。 第二条 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

    2026年10月11日
    100
  • 社会团体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是营业执照吗)

    什么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一、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指的是什么 社会团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它是以谋求社团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的,主要包括各种政治团体(如各民主党派)、人民群众团体(如工会、妇联、共青团)、社会公益团体(如残疾人基金会)、文学…

    2026年10月11日
    100
  • 离职时候大忌(突然要离职会犯忌讳吗)

    为什么说年底辞职是大忌? 年底辞职会遇到的问题有:年底辞职很有可能会影响你的年终奖,辞职会得不偿失;年底辞职以后很有可能会有长时间的“空窗期”;父母亲戚那边不好回答,你会觉得尴尬。 一、年底辞职很有可能会影响你的年终奖,辞职会得不偿失 这都到年关了,却想着辞职,除非你真的而特别不喜欢这份工作,觉得多…

    2026年10月11日
    100
  • 股份公司上市的条件(公司上市的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应当满足的条件为: 1、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符合交易所标准;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适当比例; 4、公司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 5、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其他条件。 【法…

    2026年10月11日
    100
  • 注册公司多长时间(注册公司多长时间天眼查能查到)

    注册公司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公司注册第一步:企业核名 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就要到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公司名称一般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非必填项)、组织形式。 如:上海(行政区划)+玖邀开业(字号)+信息科技(行业)+有限公司(组织形式) 。 那么问…

    2026年10月11日
    100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变更经营者)

    个体户营业执照怎么变更 【法律分析】:营业执照变更需要准备的资料有: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司签署的委托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和决定;4、公司章程修正案;5、公司申请登记变更的经营范围的经营许可证书复印件;6、公司营业执照。依法…

    2026年10月11日
    100
  • 设立公司流程(设立公司流程怎么写)

    成立公司的流程有哪些 成立公司流程有以下这些: (一)订立 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 公司设立 的基本文件,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订立公司章程,并报经主管机关批准后,章程才能生效,也才能继续进行公司设立的其他程序。 (二)申请 公司名称 预先核准。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采用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制,…

    2026年10月11日
    000
  • 企业非法人(企业非法人按授权法人执行)

    什么是企业非法人 企业非法人: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企业非法人也被称为非企业法人。 企业非法人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企业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 、办事处、代表处)等。企业非法人的法律地位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 …

    2026年10月11日
    100
  • 发票可以做起诉证据吗(证据效力和证明力)

    发票可以作为证据吗? 收据发票,不论形式为何,只要内容明确,能够证明收款或收到某物的事实,并且由收款人或收货人签字,即具备法律效力,能够作为法律意义上的证据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

    2026年10月11日
    100
  • 上海文峰公司曾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上海文峰公司曾非法行医致人死亡4)

    文峰创始人称六合还阳术能使人起死回生,六合还阳术指的是什么? 第一次听到有这么个关键词,真的让我很好奇,而且这个话术还是出自一家全国拥有500家分店美容美发巨头的掌门人口中,果真有此事? 那我们带着好奇来一起了解什么是六合还阳术? 接受陈浩做六合还阳术的员工表示自身的疾病痊愈,“就是让快要接近死亡的…

    2026年10月11日
    200
  • 江西律师(江西律师熊昕)

    江西律师“伪证案”的最新进展是什么? 12月4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准许南昌市东湖区检察院撤回对熊昕犯辩护人伪造证据罪起诉。这项刑事裁定是基于事实证据所作出,这是对法律和事实尊重,这个判决有利于让社会大众看到司法公平、公正,有利于提高政府社会公信力,更好促进我国法治建设。 事情回顾:…

    2026年10月11日
    300
  • 法人变更代办费多少钱(北京企业)

    公司法人变更代理费用大概多少 律师解答 公司法人变更代理费用需要八百元到一千元的手续费,这是法人不占股份的情况下所需的费用。如果法人占有股份,需要做股权转让,需要交纳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两种费用,印花税按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收费,个人所得税的收取有两种方式,一是平转,收费是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二是差额…

    2026年10月11日
    000
  • 法人变更需要什么资料(法人变更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

    公司变更法人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变更法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信息。3、指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以及指定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指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以及指定代表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按公司章程的程序与规定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以及新任法定代表…

    2026年10月11日
    200
  • 口碑最差的十个保险公司2018(口碑最差的十个保险公司重疾险)

    保险公司排名前十的有哪些啊? 以2018年10月份保险公司双微总榜中,第一名至第十名的保险公司分别为:人寿集团、国寿财险、平安集团、太平人寿、新华人寿、太保人寿、太平洋集团、AB集团、新华人寿、太保财险。 “人寿集团”以传播力、互动力双第一的成绩连冠,“国寿财险”也继续保持第二位,“平安集团”以大幅…

    2026年10月11日
    000
  • 有限公司和公司的区别(有限公司和公司的区别在哪里)

    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在哪? 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为:公司类型不同、责任不同、股权不同。 一、公司类型不同 1、普通公司:普通公司的公司类型属于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 2、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的公司类型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而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

    2026年10月11日
    100
  • 公司变更地址(公司变更地址需要几天)

    公司变更地址网上怎么操作 公司变更地址网上操作流程如下: 1、向工商申请预约变号,可电话约变 2、网上登记提交材料,到工商局领取公司变更申请书及指定代表的证明,可在网上下载,填写好企业名称和新、旧地址,由法人签字并盖公章。 带上股东决议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房务租赁合同(原件)、房产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

    2026年10月11日
    200
  • 第三方支付代理(平台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代理 具体做什么业务 刷脸支付的前景 一、刷脸支付市场空间大 移动支付已经渐渐被消费者接受,对于新的事物来说,刚开始的时候,大家都是观望的,就如移动支付开始时,后来的聚合支付也是如此。但是一旦新是事物解决了商户和消费者的痛点,那么新事物一定会普遍开展起来。而现在,正是刷脸支付的时代,特别是…

    2026年10月11日
    100
  • 如何写辞职报告简写(简写辞职报告书模板)

    辞职报告怎么写简单点 辞职报告这样写简单点: 1、标题 在辞职报告第一行正中写上报告的名称。一般辞职报告由事由和文种名共同构成,即以“辞职报告”为标题。标题要醒目,字体稍大。 2、称呼 要求在标题下一行顶格处写出接受辞职报告的单位组织或领导人的名称或姓名称呼,并在称呼后加冒号。 3、正文 正文是报告…

    2026年10月11日
    0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