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遗嘱公证不可以找律师代为办理,法律规定,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当事人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办理。
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
公证遗嘱的有效条件是:
1.遗嘱人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能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必须拥有处分权。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五条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公证法》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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