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实生活中,机动车及非机动车均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上路通行,以避免人身及财产损害事故的发生,那么,如果电动车与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不清应当怎么进行处理呢?知芒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电动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不清怎么处理
电动车与电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不清的,需要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制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划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二、发生交通事故的处理流程是什么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需要在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自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如果电动车与电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清,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需要交警部门按照事故的实际情况确定责任大小,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双方可以依据该认定书确定赔偿责任。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知芒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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