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在均不具有户籍的异地办理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该规定办理婚姻登记。
双方户口不在同一地区的,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可以视为异地协议离婚,但到双方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区办理协议离婚的,相关的婚姻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明文件,即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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