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当前时代中,成立一家公司是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定流程的,在此之后涉及到公司分立,也是需要有相应的流程的。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对于公司分立资产需变更吗?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由知芒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的相应的解答吧。
一、公司分立资产需变更吗
公司分立资产需要变更。
1、被分立企业对分立出去的资产应按其公允价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分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
2、被分立企业继续存在时,其股东取得的对价应视同被分立企业分配进行处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
3、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被分立企业相关的亏损不得在分立以后相互结转弥补。
4、企业分立不能视为新办企业,不得享受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照顾,分立前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尚未期满,分立后的企业仍然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可继续享受减免税至期满,分立前的企业符合税收法规的减免税条件,分立后已不再符合的,不得继续享受有关税收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
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二、资产转让与企业分立有什么区别
从经济实际出发,企业分立与资产转让根本性区别:
其一,资产转让所转让的只能是企业的资产,其中并不包括与资产相关的生产人员,而企业分立所转让的则不仅有资产,而且还包括了与资产相关的生产人员。也就是说,如果存在人员的分离,那么就构成企业分立;如果没有人员的分离,则仅构成企业资产转让。
其二,资产转让的主体与企事业分立的主体存在重大的区别。资产转让中,交易的主体或者说资产转让与受让者都是企业实体。而在企业分立中,交易的主体则不是企业,而是企业的投资者或者说是企业的股东。更具体地讲,企业合并中的交易主体是一家企业的股东与另一家企业的股东。因此,资产收购不涉及法律主体资格的变更或者法律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而企业合并则通常会涉及到法律主体的变更,也会涉及权利义务的概括承受等等。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资产需要变更,具体的规定如上。知芒网小编对此问题的回答如上,欢迎到知芒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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