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签订离婚协议后,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和其他所需材料由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工作人员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度过离婚冷静期后分发离婚证。
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的实质性文件,必须包括双方是自愿离婚和对子女的抚养、财产以及债务等协商一致的事项,经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成立,自办理离婚登记时产生法律效力
在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天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去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0天满,自第31天起至第60天,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领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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