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时,不能在异地办理相关手续,“异地”是指双方户籍所在地之外的地点。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自愿离婚的,应订立书面离婚协议,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一般分为两种类型:
1.内地居民协议离婚应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内地居民同港澳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在中国内地协议离婚应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申请离婚时,应向登记机关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免冠近照、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写明双方人的离婚意思,对子女抚养义务,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物及债务等做出妥善安排。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申请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度过冷静期后的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到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知芒网律师。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186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