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办法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导读】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鹤壁市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〇〇六年八月十六日鹤壁市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鹤壁市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六日

  鹤壁市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促进小城镇和城乡一体化快速、健康发展,维护农民集体土地权益和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优化配置和集约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2006)33号)、《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河南省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若干意见》(豫政办(2003)7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以下简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是指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变,依法取得并办理了土地登记(除农户法定宅基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外)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发生转移的行为。

  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存量建设用地和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新增的集体建设用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鹤壁市行政区域内,在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和建制镇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和流转的指导、管理及监督。

  第五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和流转应遵循自愿、有偿、公平、公开、有限期、有流动和用途管制等原则。

  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征收已流转的集体建设用地,应依法予以补偿。

  第六条 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严禁以“流转”名义,擅自将集体所有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变为建设用地。确需将集体所有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土地变为建设用地的,要符合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七条 集体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必须依法征为国有。

  第八条 鼓励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以作价入股的方式进行标准厂房开发和工商企业及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第九条 城市规划区(包括县城)内的原存量集体建设用地和用于失地农民安置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依法流转。集体建设用地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依法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有条件的应当进入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属于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用地的,要比照国有土地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进行。以协议方式流转的,应当委托有土地估价资质的机构评估地价、集体决策、公开结果。

  城市规划区外的集体建设用地应当优先确定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使用。确定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应征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

  第十条 县、区人民政府应定期制定并公布本行政区域内各类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最低限价,报市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有基准地价的地区,工业用地流转价不得低于流转地块所在级别基准地价的70%,没有基准地价的地区不得低于流转地块的征地补偿标准和相关税费之和。

  第十一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和村镇建设规划;

  (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

  (三)权属明晰、界址清楚,持有合法的土地权属证书;

  (四)依照本办法规定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第十二条 集体建设用地首次流转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土地所有者持合法的土地权属证书,建设用地批准文件以及土地评估报告和流转申请书等有关材料,向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有关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城市规划区内的,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乡镇规划区内的,经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三) 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合同;

  (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合同应当载明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限、使用条件、双方的权利义务、期限届满时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的处理办法,违约责任等内容。

  (五)按合同约定交纳土地收益和有关税费后,办理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土地收益主要用于集体经济的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和农民生活的安置补偿。

  第十三条 单位或个人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合同的约定流转。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再次流转的,经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由土地使用者双方签订新的流转合同。原使用合同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原土地使用者与所有者未签订使用合同的,流转应征得土地所有者同意,并由新的土地使用者与土地所有者直接签订合同。未按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建设的宗地不得流转。

  第十四条 集体建设用地首次流转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再次流转的,使用年限为首次流转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土地使用年限自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之日起计算。

  第十五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其地上建筑物、附着物随之转移。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的,其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随之转移。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价格需经有土地估价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十六条 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依法向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具体办法按《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若干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流转和抵押,应当依法办理土地登记。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签订集体土地使用合同、流转合同或抵押合同后30日内,到所在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十八条 土地使用者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建设用地的用途。确需改变土地用途的,需经土地所有者,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合同变更协议或重新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合同,按变更后的土地用途,以变更时土地市场价格补交土地收益,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九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合同、流转合同或抵押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要求续期的,应在届满前90日内向原批准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收益,并重新办理土地登记;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土地所有者收回,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按照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合同的约定处理。土地使用者应交还集体土地使用证,并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条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发生增值的,土地增值收益中的10%归当地人民政府,其中70%归乡镇政府,30%归县、区人民政府,纳入县、区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主要用于对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管理;其余90%归土地所有者和原土地使用者,其中土地所有者所分比例最高不超过25%,主要用于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福利事业。

  第二十一条 集体建设用地未经批准擅自转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实行公开交易的,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土地登记。

  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擅自改变集体土地用途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发布之前已发生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行为,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鹤壁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18439.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5:20:31
下一篇 2025年2月10日 05:20:43

相关推荐

  • 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楼房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后才能确定补偿标准,影响楼房市场价格的因素非常多,像楼房的面积,楼房所属的位置,房龄,屋内的装修等。 一、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是多少? 补偿标准不是法定的,应该根据楼房的市场价格支付补偿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1日
    400
  • 拆迁房纠纷超过三年怎么赔偿?

    拆迁房纠纷超过三年是不需要赔偿的。因为房屋拆迁需要补偿,但不需要赔偿,若是因为拆迁发生的纠纷,可以选择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了,必须是因为安置补偿协议发生纠纷才可以提出民事诉讼。 一、拆迁房纠纷超过三年怎么赔偿? 拆迁房纠纷超过三年是不需要赔偿的。拆迁是补偿,不是赔偿。房屋拆迁纠纷诉讼时效是3年,对于房屋拆迁纠纷案件的起诉情况,也是属于民事起诉的一种…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1日
    500
  •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多少钱一平方?

    农村房屋拆迁一平方可能会补偿几千元,也有可能补偿几万元。具体的补偿单价在不违反补偿标准的情形下,是可以协商确定规定,对于没有协商的情形,被拆迁方也可以用获得的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加上搬迁费等的费用,再除以被拆迁房屋的面积。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多少钱一平方? 1、农村房屋拆迁一平方可能会补偿几千元,具体每平方米的补偿价格,可以用以下补偿项目相加,最后再除以…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1日
    400
  • 拆迁时房屋倒塌的怎么补偿?

    拆迁时房屋倒塌的需要根据房屋的残余价值来进行补偿。根据法律当中的规定,房屋面临着拆迁的时候,对于房屋的所有权人,肯定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补偿的。具体的补偿的内容应当是房屋的市场的价格,还有就是房屋的建筑面积确定。 一、拆迁时房屋倒塌的怎么补偿? 拆迁时房屋倒塌的需要根据房屋的残余价值来进行补偿。房子倒塌拆迁还能得到补偿。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房屋拆迁的补偿对象是房…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1日
    400
  • 农村征收房屋怎么赔偿?

    农村征收房屋是不需要赔偿,但是应当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来补偿。房屋面临拆迁,首先对一些房屋的本身的价值肯定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补偿的,其次就是对安置人员的费用来进行补偿。 一、农村征收房屋怎么赔偿? 农村征收房屋是不需要赔偿,但是应当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来补偿。 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1日
    300
  • 银行对拆迁有纠纷会怎么办?

    银行对拆迁有纠纷会采取行政裁决以及诉讼仲裁的方式解决。根据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如果关于房屋的拆迁问题,不能够达成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此时,是可以申请行政裁决。 一、银行对拆迁有纠纷会怎么办? 银行对拆迁有纠纷会采取行政裁决以及诉讼仲裁的方式解决。 1、行政裁决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1日
    400
  • 村里有两套房子拆迁怎么算?

    村里有两套房子拆迁应当是根据被拆迁的建筑面积来计算。当然的涉及到房屋拆迁方面的问题,应当是严格的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的状况来确定最终的补偿的标准,比如说按照建筑面积,成人事业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 一、村里有两套房子拆迁怎么算? 村里有两套房子拆迁应当是根据被拆迁的建筑面积来计算。如果一户两房都涉及到拆迁安置,则应当予以相应的赔偿。但目前对此并无全国的统一准则。…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1日
    400
  • 农村房屋拆迁怎样赔偿?

    农村房屋拆迁是不需要赔偿的,但是应当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来进行一定的补偿。农村的房屋拆迁的补偿的费用是多种多项的,包括有房屋的补偿费用,还有就是周转补偿费就预计奖励性的补偿费用。 一、农村房屋拆迁怎样赔偿? 农村房屋拆迁是不需要赔偿的,但是应当根据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来进行一定的补偿。 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补偿被拆迁…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1日
    400
  • 安徽颍上拆迁怎样赔房子?

    安徽颍上拆迁房屋需要支付的赔偿项目包括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费、搬迁费等,若被拆迁方不需要搬迁,则不需要支付搬迁费。若拆迁房屋导致被拆迁方停产停业,那么被拆迁方还可以要求拆迁方补偿自己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 一、安徽颍上拆迁怎样赔房子? 1、安徽颍上拆迁房屋需要支付的赔偿项目包括被拆迁房屋价值的补偿、安置费、搬迁费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1日
    500
  • 依法拆除违建房屋有补偿吗

    依法拆除违建房屋没有补偿,违法修建的房屋不仅没有补偿,正常情况下都不能办理房产证,而且,当事人应该按照城乡规划局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拆除违建房屋,拒不拆除的城乡规划局可以组织施工单位强制拆除。 一、依法拆除违建房屋有补偿吗? 没有,对违建房屋可以依法强拆。 《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1日
    600
  • 征收国有土地时拆迁房该怎么补偿

    征收国有土地时拆迁房屋应该按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补偿,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不能由法律统一规定,应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不过拆迁补偿也可以是产权调换的方式。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拆迁房该怎么补偿? 补偿金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计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1日
    600
  • 倒塌的房子拆迁怎么算补偿金

    倒塌的房子拆迁补偿金完全是根据市场价格确定的,法律并没有规定过房屋倒塌以后征地主管部门可以直接无偿征收,但是房子倒塌以后市场价格不会特别的高,具体要等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 一、倒塌的房子拆迁怎么算补偿金? 补偿金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计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1日
    500
  • 拆迁户纠纷找哪个单位诉讼?

    如果要提起诉讼只能向法院提起,在起诉时就需要先提交起诉状,再者就是案件的证明材料,只要符合起诉立案的条件,一般是可以获得法院受理的,但前提也需要确定本人有合法的证据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拆迁户纠纷找哪个单位诉讼 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房屋拆迁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要确认被告。 如果是个人,可以到对方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打印户籍证明;如果是单位,可以到工商行政…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1日
    600
  • 征地补偿房屋拆迁费怎么算

    征地补偿房屋拆迁费的计算依据是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而且征地主管部门并没有权利单方面制定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被拆迁人可以协商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统一对房屋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一、征地补偿房屋拆迁费怎么算? 拆迁费按照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格计算。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1日
    300
  • 征收国有土地时房屋拆迁主体是谁

    征收国有土地时房屋拆迁主体是征地主管部门,原则上征地拆迁工作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的,但在市县级人民政府内部会设立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民间企业实施拆迁工作,但拆迁行为造成的法律后果还是房屋征收部门承担的。 一、征收国有土地时房屋拆迁主体是谁? 拆迁主体是房屋征收部门,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国有土地…

    房产纠纷 2025年7月1日
    4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