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女方实施家暴,男方可以书写起诉状向女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在诉讼离婚中,法院根据事实证据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实施家庭暴力是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个法定事实,确定该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因家暴起诉离婚的步骤如下:
一、男方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诉讼材料,申请立案,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
家暴感情破裂的证据包括:
1、受害人与施暴人发生纠纷时的录音;
2、医院的诊断证明和治疗证明;
3、施暴人的保证书;
4、被施暴人殴打后的相关照片;
5、因家庭暴力而报警的报警记录。
二、立案庭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男方准予立案,男方凭缴费通知书缴纳诉讼费。
三、法官通知双方领取传票,确定开庭的时间、地点。
四、法院审理该案一般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作出离婚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dubo、xidu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知芒网律师。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161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