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报警让交警到现场处理,交警对现场进行勘察后,会在一定的时间内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应该怎么办?有哪些救济途径呢?知芒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应该怎么办?有哪些救济途径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进行解决: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复核申请人通过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二日内将复核申请连同道路交通事故有关材料移送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复核申请人直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日内提交案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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