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丈夫去世,其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应作为遗产处理进行分割,继承方法分为三种,即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继承或法定继承。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且有效的,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上载明的内容继承。没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由法定继承人按照顺序继承。
婚前财产的继承顺序是:
1、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丈夫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丈夫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其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丈夫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法定继承人
在法定继承中,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后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顺序如下:
1.配偶、子女、父母;
2.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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