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解答:
爷爷可以设立遗嘱提前安排名下房产,在爷爷去世后由孙子根据遗嘱分配遗产。
法律规定遗嘱自由,公民可以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用遗嘱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思。爷爷用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给孙子时,遗嘱的订立和遗嘱所涉及的财产需要符合法律规定,遗嘱的有效要件是:
1、立遗嘱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是立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4、遗嘱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孙子根据遗嘱继承爷爷房产的行为一般称为遗赠,孙子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爷爷没有设立遗嘱直接指定孙子继承房产的,在爷爷的儿子、孙子的父亲去世后,可以在适用法定继承时,进行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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