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贪贿两高解释(2022年最新贪贿犯罪量刑标准)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法外狂徒看到,优惠更多

【修正前条文】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修正后条文】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处分。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新旧条文的对比可以看出,修正前的条文中对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做出了具体数额的规定。该规定是198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当时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实际需要和司法机关的要求作出的。从实践的情况看,规定数额虽然明确具体,司法操作性较强,但此类犯罪情节差别很大,情况复杂,单纯考虑数额,难以全面反映具体个罪的社会危害性。同时,数额规定过死,有时难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做到罪刑相适应,量刑相统一。尤其如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生活水平快速提高,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巨贪”的现象,动辄几百万、几千万,甚至上亿元。这与1988年确定的贪污受贿犯罪的5000元、5万元、10万元的标准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如果仍然按照具体数额标准进行认定,贪污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最低也得判处10年有期徒刑,则量刑结论容易违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造成司法不公。

刑法修正案九贪贿两高解释(2022年最新贪贿犯罪量刑标准)

《刑法修正案(九)》第39条修正了贪污罪的刑事责任,该条的修改具有以下效果:

一、同时修改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386条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刑法第383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所以第383条修改后,受贿罪的刑事责任如下:1.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处分;2.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3.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受贿数额处罚;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1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2项,第3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二、修改了贪污罪、受贿罪的入罪要求

修改前的贪污罪和受贿罪的人罪要求为5000元或情节较重,修改后的贪污罪和受贿罪的人罪标准变更为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即将规定的具体数额修改为抽象数额,可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掌握,或者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定司法解释予以确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三、修改了贪污罪、受贿罪的量刑的标准

修改前贪污罪、受贿罪的量刑标准主要为个人贪污、受贿的数额,情节是在数额的基础之上影响量刑结论。而修改后的贪污罪、受贿罪的量刑标准变更为个人贪污、受贿的数额或情节,两者为择一关系,满足数额或情节其一即可。“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等可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掌握,或者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制定司法解释予以确定。

刑法修正案九贪贿两高解释(2022年最新贪贿犯罪量刑标准)

四、增加了从宽情节的规定

对犯贪污罪、受贿罪的,规定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过、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宽处理。具体而言,对个人贪污、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构成贪污罪、受贿罪的,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个人贪污、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从轻处罚。我们认为,可以将其称之为特殊坦白。

适用该从宽情节,需满足以下条件:

第一,行为人被动归案。

第二,行为人需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第三,行为人如实供述的时间应当在司法机关提起公诉之前。

第四,行为人需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

五、罚金刑的增设

较之修正前,此次修正,对于各量刑档次中所规定的刑罚均增设了罚金刑,且均为并处的设置。贪污罪、受贿罪在侵害国家工作人员公务活动职务廉洁性的同时,也侵犯到了国家、他人的财产权,对其增设并处罚金刑,较之原来单一的并处没收财产,不仅可剥夺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现有合法财产,还可剥夺其未来可获得的合法财产,如此可以有效地起到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的效果。

六、未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的合理化

修正前,对于未构成犯罪的,第383条规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修正后的条文删去了“酌情”和“行政”的两项限制。“酌情”的删除意味着一旦行为人实施了贪污、受贿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需一律给予处分,不能有例外,这充分反映出国家对贪污、受贿行为的“零容忍”。

七、重特大贪污受贿犯罪人终身监禁的设置

出于慎用死刑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考虑,此次修正增加了重特大贪污受贿犯罪人终身监禁制度。对于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人,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重特大贪污受贿犯罪人终身监禁制度的设立,有利于防止此类犯罪人在死缓考验期结束,死缓改判无期之后,通过减刑、假释等制度导致刑期执行过短的情况。根据该规定,重特大贪污受贿犯罪人的终身监禁制度需满足以下条件:

1.原判刑罚为死刑缓期执行。根据刑法第383条第1款的规定,能够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应当是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情形。

2.死缓考验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死缓考验期满后刑罚的变更有两种可能性,没有故意犯罪的,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所以,并非所有的重特大贪污受贿犯罪人死缓考验期满后都有适用终身监禁的可能性。

3.由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决定。人民法院决定是否适用终身监禁的依据是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包括犯罪手段、犯罪对象、犯罪的后果、犯罪时间、地点,以及犯罪人死缓考验期中的表现、是否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是否有悔过表现,是否有一般立功表现等内容。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法外狂徒,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310713.html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5年11月27日 16:01:01
下一篇 2025年11月27日 16:01:21

相关推荐

  • 连锁经营案例(连锁经营案例分析PPT)

    1040连锁经营成功案例 不会有成功案例的。 所谓三人成虎,谎言说了一千遍都成了真相。 真正计算一下,要出局要拿全部的钱需要多少个初代老总?81个。 每个初代老总背后有多少人,29个。 81乘以29个=2000多人,每人21份,每份多少钱?你一共要筹集多少钱? 可能吗?现实吗? 你还要维持日常开销。…

    2026年8月26日
    100
  • 遛狗不牵绳违法(遛狗不牵绳违法后果)

    遛狗不拴狗绳将会违法,最高会被如何处罚? 由于各地区自行制定饲养犬只防疫管理具体办法,遛狗不拴绳会被如何处罚,要看各地区相关政策。 遛狗不栓绳,在生活当中一直备受诟病,可是由于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只能依靠饲养人自觉。但在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实施后,遛狗拴狗绳将被确定为违法行为。 …

    2026年8月26日
    000
  •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和承担方式)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一、过错责任过错责任,是指由于当事人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而引起的违约责任。二、无过错责任这一原则是指凡违反合同的行为,除了免责的外,都必须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三、赔偿实际损失所谓实际损失,是指违约方因自己的违约行为而在事实上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026年8月26日
    100
  • 责任保险(责任保险属于广义的什么范畴)

    什么是责任保险,它具有哪些特征 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是指以保险客户的法律赔偿风险为承保对象的一类保险。按业务内容,可分为公众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职业责任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五类业务。 目录 责任保险的内容 责任保险的基本特征 责任保险的承保 责任保险的一般责任范围 责任保险的费率 责…

    2026年8月26日
    100
  • 餐饮加盟网(2021餐饮加盟网)

    2019年餐饮加盟项目哪个比较火? 2019年餐饮加盟项目比较火的有:沙县小吃、悠百佳、来伊份、绝味鸭脖、特色面馆。 1、沙县小吃 福建沙县,被中国饭店协会授予“中国小吃之乡”称号。自2003年起,全县每年从沙县小吃业经营收入中增收均达到5亿元以上。其经营遍布全国各地,甚至已经开到美国纽约、日本、香…

    2026年8月26日
    100
  •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应关注的主要风险包括)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能够带来什么好处 对企业的积极作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促进与政府关系。改善与公众关系。随着外部经营环境改善,可导致:企业、产品的社会认知度提高,减少宣传、公关费用,促进市场占有率扩大。又进—步促进企业内环境改善:员工凝聚力增强。 一、社会责任是指一个组织对社会应负的责任。一个组织应…

    2026年8月26日
    100
  • 车损险不计免赔(车损险不计免赔额0)

    车损险包括不计免赔吗 车损险是包含不计免赔的。 投保了车损险就相当于投保了不计免赔险。一般来说,投保了不计免赔,就可以把自己应该承担的部分责任再次转嫁给保险公司。 需注意不计免赔也有不赔付的情况,分别是找不到第三方也就是发生了保险事故找不到肇事方;第二种就是无法确定事故的原因;第三种情况是出险次数太…

    2026年8月26日
    000
  • 不真正连带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名词解释)

    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区别 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1)产生的原因不同。不真正连带债务基于不同的原因产生,是各个独立的债务,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独立存在;而连带债务通常基于共同的原因而产生,如基于共同侵权行为而产生。(由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诉由不同,因此只能选择其一或者是不必要共…

    2026年8月26日
    100
  • 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什么资料(个体营业执照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办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些什么 根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的文件材料有: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税、地税的税务登记证;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

    2026年8月26日
    200
  • 深圳律师服务(深圳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废止了吗)

    深圳有哪些口碑好的律师事务所? 深圳口碑好的律师事务所有: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等等。 如何选择律师事务所: 1、要考虑是什么类型的案件。如果说案件类型比较常见…

    2026年8月26日
    100
  • 按揭买房子的流程(按揭买房子的流程需要多久)

    按揭贷款买房流程详解 一、签订购房合同。 此时需要注意审查“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二、缴付首付款,注意保存首付款收据。 三、到银行填写《个人房屋贷款申请表》。 带齐首付款收据、《商品房买卖合…

    2026年8月26日
    100
  • 车险条款(最新版车险条款)

    2021年车险详细条款是什么? 2021年车险 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第三十八条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依法应当对车上人员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第三十九条…

    2026年8月26日
    100
  • 缔约过失责任名词解释(缔约过失责任的含义)

    缔约过失责任是什么意思?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订立合同过程中,缔约一方当事人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应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一、缔约过失责任性质:法定损害赔偿之债。 二、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 1.缔约过失须得发生于合同正式缔结成立之前的先契约阶。 2.承担缔约过失…

    2026年8月26日
    000
  • 一个人开公司需要什么条件(一个人成立公司条件)

    一个人开公司需要哪些条件? 如要开办有限责任公司的话,需要以下条件: 1、最低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 2、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3、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

    2026年8月25日
    000
  • 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适用于什么样的责任形态)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法律分析】:二者是两种 性质不同的民事责任,区别在于: (一)产生的根据不同。缔约过失责任产生的根据是先合同义务;而违约责任只能产生于已经生效的合同。 (二)责任保护的利益不同。缔约过失责任保护的是信赖利益;违约责任重在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履行利益。 (三)责任的性质不同…

    2026年8月25日
    000
  • 北京律师网(北京律师网律师)

    北京婚姻律师哪位比较优秀 北京十大婚姻律师事务所业务领域:离婚诉讼、子女抚养、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房产纠纷、快速离婚、离婚方案、协议离婚、财产追回、债务划分等其他婚姻问题 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 婚姻诉讼知名律师:柳倩律师、段莉律师 1、专注婚姻业务领域,更专业,更高效 2,专业婚姻律师团队,业务精湛,…

    2026年8月25日
    200
  • 共享单车儿童伤亡(小孩共享单车死人案件)

    男孩骑共享单车被撞身亡,家属索赔760万,法院怎么判的? 小高与三位小伙伴在浙江中路575弄弄堂附近玩耍时,四人未通过APP程序扫码获取密码,便各自解锁了一辆ofo共享单车,然后上路骑行。小高沿着天潼路由东向西逆向骑行,13时37分许,与王某驾驶的大型客车发生碰撞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据交警…

    2026年8月25日
    200
  • 国家行政管理承担什么责任(行政管理的责任)

    行政管理失误承担什么责任? 行政管理失误承担行政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犯有一般违法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主要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方式。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管理相对人给于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县级以…

    2026年8月25日
    200
  • 交强险是什么意思(摩托车交强险是什么意思)

    交强险是什么意思? 交强险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的简称,它是一种当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并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予以赔偿的一种责任保险。 注意他人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上的人员和被保险人。 交强险赔偿范围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在《交强险条款》第八条做了明确规定: 被保险人应承担…

    2026年8月25日
    000
  •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哪些)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几种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以下几种: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人;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 而法律规定了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2026年8月25日
    1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