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审理交通肇事案件中,有时遇到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明显有错误,在这样的情况下,交警的责任认定当然是不能采信的,但法院又没有权力认定事故责任,那么法院不采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如何处理?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知芒网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知芒网小编给出的具体意见。
法院不采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要如何处理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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