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 随着房地产业与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工程转包、分包、内部承包及劳务分包一直是建设工程实务中比较普遍的现象,但建设工程实务中对于任何认定工程转包以及任何区分工程转包、
随着房地产业与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工程转包、分包、内部承包及劳务分包一直是建设工程实务中比较普遍的现象,但建设工程实务中对于任何认定工程转包以及任何区分工程转包、分包、内部承包及劳务分包却一直缺乏明确的认识和深入的分析。
法律咨询:转包后发生拖欠工程款纠纷如何处理的咨询
律师回答:
转包时,经发包人同意的,属于合同法规定的合同转让:牧应将实际施工人列为原告,发包人列为被告,合同承包人不列为当事人。转包时,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实际施工人是原告,承包人是被告;发包人一般不列为当事人。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
第四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和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需要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
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讯等公共设施的;
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
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
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报批手续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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