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标准(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规定)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一、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自2018年4月份起,张三、李四利用微信、QQ等平台,非法买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其中张三负责购买、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李四负责在网络上打广告、整理公民个人信息。

同年8月,公安人员抓获张三、李四,并在其二人身上、住处查获作案工具无线移动电话机及手提电脑。

经司法审计,在上述作案工具中查获的公民个人信息共32058条。

【法院观点】

张三、李四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结伙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张三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李四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从犯应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

1、判处张三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万元。

2、判处李四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千元。

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标准(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规定)

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标准(非法收集公民个人信息的规定)

二、什么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或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以及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哪些情形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1、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

(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3)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50条以上的;

(4)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500条以上的;

(5)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项、第四项规定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5000条以上的;

(6)数量未达到第三项至第五项规定标准,但是按相应比例合计达到有关数量标准的;

(7)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

(8)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数量或者数额达到第三项至第七项规定标准一半以上的;

(9)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

(10)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2、为合法经营活动而非法购买、收受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住宿信息、通信记录、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以外的公民个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利用非法购买、收受的公民个人信息获利5万元以上的;

(2)曾因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受过刑事处罚或者2年内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购买、收受公民个人信息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怎么判刑?

1、一般情况下,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88649.html

(0)
上一篇 2025年2月9日 18:09:22
下一篇 2025年2月9日 18:09:31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