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林地确权的法律规定)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法外狂徒看到,优惠更多

林地管理暂行办法

(1993年8月30日 林业部颁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林地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有关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林地,包括郁闭度0.3以上的乔木林地,竹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苗圃地和国家规划的宜林地。
国营林业局、国营林场、国营采育场、国营伐木场、森林经营局(所)、国营苗圃、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国营林业单位经营范围内的其他土地的保护、管理和利用,也适用于本办法。
第三条 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林地。
国有林地实行有偿使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四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林地的管理和监督。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林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 负责林地的调查、统计、监测消长变化,负责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的制定并监督实施;
(三) 负责林地权属登记、变更、管理林地地籍;
(四) 审核批准占用、征用林地有关事宜,对林木补偿费、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森林植被恢复费的收取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五) 监督检查林地保护、管理和利用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六) 负责查处非法侵占、破坏林地和违法使用林地的行政案件,制止破坏林地的违法行为;
(七) 负责国有林地资产管理的日常工作,依法对有偿使用的国有林地实行管理和监督;
(八) 协助人民政府调处林地权属争议。

第二章 林地权属管理

第五条 林地属于国家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第六条 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的林地和个人使用的林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森林法的规定核发的确认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书即林权证(或者山林权证,下同),为该林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第七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核发林权证前的具体审核工作,协助人民政府做好核发林权证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核发林权证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无争议;
(二) 界线清楚、标志明显,与毗邻单位有认界协议;
(三) 面积、四至界线的登记文件和图面资料同实地吻合;
(四) 有关图表完备,材料齐全。
第九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林地权属档案和林地地籍档案。
第十条 国有林地使用权发生变更的,应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更换林权证,并办理林地资产产权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 国营林业单位为有利经营管理与毗邻单位调换林地使用权时,必须签订调换协议书,报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或原批准单位审批,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等有关手续。
第十二条 发生林地权属争议,按有关法规处理。林地权属争议解决后,林地所有者或者使用者应及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申请核发林权证。
第三章 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管理
第十三条 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则,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林业发展长远规划相协调,由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变更。
第十四条 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矿、取沙、取土、修坟墓、建房屋等非法破坏林地行为。
禁止在未成林造林地、幼林地和封山育林区内放牧、打柴、狩猎和从事除林业以外的其它生产经营活动。
严禁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林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开垦的,应限期退耕还林。
第十五条 经依法批准,临时使用林地进行勘测、修筑设施、采石、采矿、取沙、取土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保护林地的措施,不得造成滑坡、塌陷、水土流失、不得损毁批准用地范围以外的林地及其附着物。临时用地单位应按用地数量在当地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营造相应面积的林木,或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第十六条 使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将林地用于非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使用近期无力造林的宜林地用于非林业生产的,集体林地需经县以上地方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有林地需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七条 因特殊需要改变国营林业单位的隶属关系或者变更其经营林地面积的,需经所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林业部批准;属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需报国务院批准。
第十八条 国营林业单位修建林区道路、护林设施、必需的住宅和其他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建筑、需使用其经营范围内林地,按照《森林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应于翌年2月将上年度使用林地情况汇总报林业部。
第十九条 农村居民建设住宅需使用林地的,需经县林业主管部门或乡林业站签署意见,并依法办理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林地开发利用的指导、监督和服务。
林地的开发利用,可以由林地使用者或经营管理者单独进行,也可以由林地使用者或经营者同其他单位和个人合资、合作或以其他方式联合进行。联合开发林地的,必须以合同或协议的方式确定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 占用、征用林地管理

第二十一条 国家规定必须以行政划拨方式占用国有和征用集体所有林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接到建设单位用地申请后,须征得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的书面意见,经依法审查同意后,按法定审批权限报人民政府批准。占用、征用林地面积2000亩以上的,报国务院批准。
第二十二条 占用、征用林地单位必须按批准的数量、范围使用林地。需采伐林木的,应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需拆除林地上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设施、建筑等,需经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三条 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占用、征用林地。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占用、征用林地或以其他方式非法侵占林地的,被占用或征用林地单位应当予以抵制,不得同意用地单位进入林地施工,林业主管部门不得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第二十四条 经批准占用、征用林地的单位,应按规定向被占用、征用林地的单位交纳林地补偿费、林木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向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临时使用林地的,应当签订临时用地协议书。在按规定支付林地损失补偿费后,由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临时使用林地手续。临时使用林地时间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决定。
第二十五条 占用、征用林地的具体补偿标准和补偿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第二十六条 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在办理占用、征用林地手续时,应当认真进行审查核实。
占用、征用林地的单位需提供下列文件:
(一) 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批准文件;
(二) 被占用、征用林地单位和个人的林权证;
(三) 占用、征用林地的地点、面积、四至范围的说明及有关资料;
(四) 按规定交纳有关补偿费用的证明文件或协议书;
(五) 如需采伐林木,还应提交采伐林木书面申请和采伐作业设计文件等。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七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给予奖励:
(一) 贯彻林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保护、管理林地,维护林地所有者或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 依法制止或者检举非法侵占林地和破坏林地、乱占滥用行为;
(三) 合理规划和开发利用林地取得显著效益的;
(四) 从事有关林地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取得重大成果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林地管理法规占用、征用林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一) 未经批准或弄虚作假骗取批准,占用、征用林地的,或超过批准数量多占、多征林地的,责令限期退还所侵占的林地,拆除或没收其在侵占林地上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以每平方米5元至15元罚款;造成林地破坏或其他实际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使用伪造、涂改或其他无效、失效批准文件占用、征用林地的,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二) 违法审批或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批准占用、征用林地文件无效。对直接责任人员,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已经占用、征用林地的,按本条第(一)项处理。
第二十九条 违反林地管理法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一)未经批准转让、调换林地使用权的,责令退还,没收其违法所得,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该林地上的新建设施,并处以每平方米5元至15元罚款;造成林地破坏的,责令赔偿损失;
(二) 未经批准利用国有林地从事非林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限期拆除或没收在该林地上的新建设施,并处以2000元至20000元罚款;
(三) 擅自移动或破坏林地权属界桩、界标的,责令限期恢复;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恢复的,按重新恢复所需的实际费用赔偿损失,并按每个界桩标处以10元至50元罚款;
(四)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十五条规定所造成林地破坏的责令赔偿损失,并处以每平方米5元至15元的罚款;被破坏的林地属于防护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地,或具有重要生态、社会价值森林类型的,予以加重处罚;
(五) 国营林业单位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由其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对负直接责任的个人和有领导责任的单位负责入给予行政处分,并对该单位处以每平方米2元至5元罚款。
(六) 国营林业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擅自同意违法用地单位进入林地施工,或者发现情况不报告,不处理,造成林地破坏的,对直接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给予行政处分,并对该单位处以5万元至10万元罚款。
第三十条 伪造、涂改、擅自损毁林权证、其他有关林地权属图表资料的,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罚款。
第三十一条 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放弃管理,造成林地管理失控或财产损失,或者徇私枉法、故意侵犯国家利益和林地所有者、使用者合法权益的,依国家有关规定处罚。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林业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林地确权的法律规定)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chuangxiangniao@163.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法外狂徒,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86016.html

赞 (0)
打赏 微信扫一扫 微信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支付宝扫一扫
上一篇 2025年11月27日 00:57:13
下一篇 2025年11月27日 00:57:17

相关推荐

  • 什么是民事责任(什么是民事责任竞合)

    民事法律责任是什么 民事责任 是民 法规 定的保护民事主体权利的救济措施。民事责任具有以下特征: ①以民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 ②主要是财产责任; ③以恢复被侵害的民事权益为目的; ④是一种独立的法律责任。 另外,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等等。 《 民法典 》第一…

    2026年10月11日
    100
  • 急用(急用钱)

    今天急用钱 怎样可以快速借到 如果大家有急用钱的需求,从哪儿能借到钱呢?其实有一些办法可以解决问题。第一个是和亲戚朋友开口借钱;第二个是通过银行贷款,但申请流程比较复杂,申请时间较长。第三个是通过互联网信贷平台,凭借信用来申请信用贷款,优点是个人线上申请就可以,申请到账都比较方便。 这里提示大家,信…

    2026年10月11日
    800
  • 民法典无穷(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解析)

    无限按份责任 有限按份责任 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是指责任人以其某部分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如抵押人仅以抵押财产对所担保的债权承担的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对公司债务所承担的责任。无限责任:是指责任人以其所有的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如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个人合伙的合伙人对合伙组织…

    2026年10月11日
    100
  • 过错推定责任记忆口诀(法考总结)

    过错推定责任8种情形口诀? 过错推定责任8种情形主要是: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二、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三、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四…

    2026年10月10日
    000
  • 三包条例(国家三包条例)

    三包指的是什么 三包是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的简称。指商品进入消费领域后,卖方对买方所购物品负责而采取的在一定限期内的一种信用保证办法。 三包政策对不是因用户使用、保管不当,而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提供该项服务。 国家三包法对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一条 为保护…

    2026年10月10日
    100
  • 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的功能价值有哪些? )

    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 1、以行为人的过错作为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即行为人具有故意或过失; 2、以行为人的过错程度作为侵权责任承担形式以及责任范围的依据。 过错推定责任8种情形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2、患者因下列情形之一遭受损害的,推定医…

    2026年10月10日
    000
  • 2022年电动车新规定(2022年电动车上牌政策最新消息)

    2022年电动车新规定 2022电动车上路新规定: 1、按照道交法,非机动车应当在交通部门登记后,才可以上道路行驶,即需要办理上牌业务。 2、电动车上路行驶,需要符合新国标标准。时速不得超过25km,蓄电池电压不能超过48v,必须带有脚踏骑行功能,电机功率不能大于400W。 3、电动车上路需要靠右行…

    2026年10月10日
    200
  • 民法典热(民法典热点问题解读ppt)

    2020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实施,你知道哪些热门民法典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里程碑。民法典的诞生是新中国几代人的夙愿,意味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了更加健全的法律保障;同时,也意味着我们有了更加锐利的法律武器来解决和处理发展不平衡、不…

    2026年10月10日
    000
  • 过错推定责任记忆口诀(判断题对错怎么记住)

    什么是过错推定原则? 1,“过错推定原则”是否也是民事归则原则的一个种类? 解析:对于过错推定是独立的归责原则,还是隶属于过错归责原则之下的一种分支,有一定的争议。 如果你看的教科书认为是三元制的归责原则,那么,过错推定就是过错归责原则的一种特殊形式,反之,如果是四元制的教科书就肯定了过错推定是一种…

    2026年10月10日
    000
  • 开车撞死人怎么判刑(开车撞死人判刑案例)

    开车意外撞死人怎么判刑 开车意外撞死人属于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形,如何承担刑事责任,需要根据事故责任和损害后果而定,最低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般有几下几种情形:第一种,死亡一人,负事故次要或同等责任,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承担刑事责任。第二种,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构成交通肇事罪…

    2026年10月10日
    000
  • 公司法人的责任(公司法人的责任子女)

    公司法人主要负责哪些法律责任 公司法人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情形下的刑事责任; 2、代表公司进行民事赔偿的民事责任; 3、代表公司承担行政处罚或处分的行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

    2026年10月10日
    100
  • 民法典疫苗(民法典疫苗多少条)

    学校强制未成年打新冠疫苗是否合法 违法,疫苗要遵循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公民,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

    2026年10月10日
    000
  • 交通事故赔偿案例的简单介绍

    出租车事故赔偿案例 一、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其责任承担如下: 1、客运出租车公司所有的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出租车公司根据事故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2、客运出租车由司机个人购买,但《客运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客运出租汽车准运证》登记在出租车名下,该出租车在运行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应由司机…

    2026年10月10日
    000
  • 民法典的事件(宪法民法典事件)

    民法典施行后,高空抛物广州首案具体是怎样的? 1月4日,广州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判决黄某某赔偿9万多元。该案作为民法典施行后宣判的首个高空抛物纠纷案件。 一、事件回顾 2019年5月26日,庾婆婆在自己的小区楼下散步,突然间从高楼抛下来一瓶矿泉水,这致使老婆婆吓到摔倒了。之后被…

    2026年10月10日
    100
  • 土地纠纷(土地纠纷打官司需要什么证据)

    土地纠纷怎么处理 土地纠纷可以通过协商处理,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

    2026年10月10日
    300
  • 民法典系(民法典与民法典)

    中国民法典体系结构 中国民法典在形式上最大的特点是其独特的七编制结构: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和侵权责任;这是一个极富原创性的新体系。众所周知,传统的民法典体系,以法国式的三编制(人-财产-取得财产的各种方式)和德国式的五编制(总则-债法-物权-家庭-继承)为代表。相对于这些传统的民…

    2026年10月10日
    100
  •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承担侵权责任的主要方式有哪几种)

    侵权行为主要责任方式有哪些 侵权行为承担责任的方式主要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

    2026年10月10日
    100
  • 民法典责任承担(民法典责任承担方式)

    民法典中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哪些 民法典中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 一、依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 二、根据违约情形采取补救措施; 三、按照实际情况赔偿损失; 四、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五、按照定金罚则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

    2026年10月10日
    100
  • 民法典污染(民法典污染环境侵权人)

    首例《民法典》施行后环境污染案得到宣判,人类在哪些方面伤害了环境?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我们的生活也在不断的朝着良好的方向进步着,但是总有些人还在不断的危害人类现已生存的环境,对于这些人法律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文献惩治这些人的危害环境的行为。首例《民法典》施行后环境污染案得到宣判,人类在哪些方面伤害了…

    2026年10月9日
    100
  • 常用法律知识(常用法律知识讲座)

    常用法律知识100问_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由人民而立,并保护人民的利益。那么你对 法律知识 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我整理关于常用法律知识100问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常用法律知识100问 1、我国宪法对公有财产及公民私人财产的保护是如何规定的? 答:我国宪法第十二条规定:“社会主义的…

    2026年10月9日
    0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