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企业在变更股东时单方面给员工安排调岗的行为当然不合理,而且,股东变更跟普通员工没有任何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企业要给员工安排调岗,需要和员工协商,双方协商一致的才能变更劳动合同条款,单方面给员工调岗的行为是无效的。
一、企业股东变更员工安排调岗是否合理?
企业股东变更,私自给员工安排调岗是不合理的,股东变更和员工无关,给员工调岗,需要和员工协商。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二、股东变更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章程修正案;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三、变更股东的股东会议决议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综上所述,企业可以依法变更股东,但是,变更股东不能影响员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在变更股东时,需要提供股东会议决议书,公司章程修正案,新股东的身份证明,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有效材料。股东变更的方式有好几种,所以,要准备的证明材料也不能一概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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