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著作出租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享有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必要标的的除外。那么,著作出租权如何理解?知芒网小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著作出租权如何理解
著作出租权的主体为著作权人,既包括作者也包括依法取得著作出租权的人,如作者的继承人、合同转让取得出租权的人。
赋予著作权人出租权,是由于作品复制件是作品和载体的双重结合,出租者出租作品复制件,实质上是在出租依附于载体上的作品。一是作品复制件是作品与载体的双重结合,作为作品表现形式的载体,绝对不是作品的本身。作品复制件本身并不仅仅是单一的有体物,同时也是作品的载体,它虽不是作品本身,但包含着作品,并且作品与载体不可分离。二是出租者出租作品复制件,其实质是出租作品。作品复制件是作品和载体的双重结合,当出租者将作品复制件出租时,并非单一的将载体出租,而是将作品一同出租了。三是作品复制件购买者是无权对作品进行出租的。经著作权人同意出售以后,著作权人仍对这些复件享有出租权。因此,作品复制件购买者是无权对作品进行出租的,著作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出租其作品复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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