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一般股东委托出资是不可以的,对于股东的权利具有人身权的性质,这是不能委托他人代为行使的;而且股东在投资时也是不能代表其他账户,必须要本人亲自处理,这样才能算是合法的。
一、一般股东委托出资可以吗?
股东不可以委托他人出资。股东权利具有人身权性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行使。但法律上允许由他人代持股。股东投资时是不能用其他账人代为转账,必须股东本人。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二、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议;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包括:缴付成本费用后得到公司章程;缴付合理费用后有权查阅和复印:
1、本人持股资料;
2、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3、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4、公司股本总额、股本结构。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三、公司股东承担的义务有哪些?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综合上面所说的,股东出资必须要本人亲自处理,这是不能委托他人出资的,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股东们所协商的出资情况来,在股东出资之后法律上是允许他人代持股的,在股东出资之后就可以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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