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读:债权人执行隐名股东财产的行为显然是不合法的。不管在什么情况下债权人擅自的将隐名股东的财产进行执行的都是不合法的行为,因为股东的财产是受到法律保护,其金额的组成也必须要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的。
一、债权人执行隐名股东财产的行为合法吗?
债权人执行隐名股东财产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二、债权人讨债有哪些方法?
1、和解法
协商和解是指讨债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
2、调解法
讨债人如果不想伤和气、结怨仇并迅速化解债务纠纷,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3、仲裁的方法
依照我国相关的法律,仲裁统一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制度,同诉讼的两审终审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当事人之间迅速解决纠纷。
4、诉讼的方法
债务纠纷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案件,讨债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
5、申请支付令法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讨债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讨债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如果债务人在规定日期内不自觉履行义务,又不提出书面异议,讨债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申请先予执行法
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对一些案件作出判决以前,为解决原告当前的生活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一定财物的临时措施。
7、申办强制执行公证法
强制执行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于追偿债款、物品的文书,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对讨债文书进行公证,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采用这种方式,使讨债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节约了诉讼费用,不失为一种简便而高效的讨债方法。
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债权人擅自的将隐名股东的财产执行或者进行其他操作的都是不合法的行为,这种情况对于股东的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因此一旦出现这种情况的,会依照涉案的严重程度以及造成后果的恶劣程度来对债权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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