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重新做,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关于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否可以重新做的问题,下面由知芒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重新做吗
1、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可以重新做,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分为十级,每一级别的规定是不同的。如,一级伤残:
1、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持续性植物生存状态;精神障碍或者极重度智能减退,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四肢瘫(肌力3级以下)或者三肢瘫(肌力2级以下);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重度排便功能障碍与重度排尿功能障碍。
2、颈部及胸部损伤: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Ⅳ级;严重器质性心律失常,心功能Ⅲ级;心脏移植术后,心功能Ⅲ级;心肺联合移植术后;肺移植术后呼吸困难(极重度)。
3、腹部损伤:原位肝移植术后肝衰竭晚期;双肾切除术后或者孤肾切除术后,需透析治疗维持生命;肾移植术后肾衰竭。
4、脊柱、骨盆及四肢损伤:三肢缺失;二肢缺失,第三肢各大关节功能丧失均达75%;二肢缺失,第三肢任二大关节均强直固定或者功能丧失均达90%。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知芒网咨询专业律师。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普法网编辑,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law.chuangxiangniao.com/p/277986.html